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201-499813 主题分类: 2021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1-26 11:17
名 称: 安宁市水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水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1:17 浏览次数:166
字号:[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监督保障制度,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基本方式,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宁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安宁市水务局围绕2021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此报告社会公布安宁市水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

2021年,安宁市水务局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由主要领导主抓,各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为审核人,综合办公室员工为工作人员,负责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年度信息公开情况

2021年,安宁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安宁市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网站相应栏目的政府信息共计173条。包含重点领域信息审批改革、安宁动态、公示公告、政策文件及解读、财政预算和决算、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公开等方面内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安宁市水务局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安宁市水务局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监督保障

根据上级要求,我局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分类要求,坚持以主动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并分阶段及时报送和更新信息公开内容,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及时、准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整理上传的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一年来,无涉密信息上报信息公开平台,也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15.08435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因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学习理解程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与相关文件要求有较大差距,应及时公开文件因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不足,公开文件初稿错别字、敏感词较多,多次修改造成公开效率过低;二是未能结合安宁市水务局政务公开清单开展工作。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努力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力度。二是对安宁市政务公开清单内容进行不断完善修改,培养单位干部职工“应公开,尽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安宁市水务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