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青龙街道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青龙街道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通信地址:云南省安宁市青龙街道办事处青龙路16号;邮编:650308;联系电话:0871-68721002)。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青龙街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聚焦街道社会发展问题和群众回应关切,扎实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以贯彻《条例》精神为主线,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持续推进财政预算决算、规划信息、统计信息、政府采购、重大项目、政府会议、人事信息、就业创业、政策解读、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公共资源配置等信息公开,2021年,青龙街道通过安宁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文件及信息409 条。
1.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1年,青龙街道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一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信息73 条,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不断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作出贡献,促进青龙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加大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强化公开监督检查,力促预算资金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开一般公共预算、年末决算、“三公”经费等财政预决算4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2. 加强政策解读工作。2021年,青龙街道坚持“应解读、尽解读”原则,青龙街道通过召开听证会制定发布了《青龙街道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青龙街道从六个方面解读《青龙街道特殊困难群体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
3. 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青龙街道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本着让群众能看到、易获取、用得上的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认真梳理制定26 个试点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指导村 (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让人民群众和工作人员“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次办好”。
(二)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1年,青龙街道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青龙街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信函、传真、当面提交、互联网等多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互联网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在街道为民服务大厅提供统一规范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格,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通畅。
1. 依法答复依申请公开件。2021年,青龙街道办事处未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2.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2021年青龙街道因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0宗,行政诉讼0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完善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青龙街道及时明确分管领导——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作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办公室下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街道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依据申请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安排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有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维护更新以及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了有领导分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
2. 健全工作制度。为加强青龙街道政府信息安全管理,促进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保障信息发布的严肃性 、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按照安宁市委、市政府的要求 ,青龙街道结合实际情况 ,制定了《青龙街道网站信息发布内部审查制度》细化步骤 、优化流程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时间、程序、范围等做出了硬性规定和明确要求 ,使其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 。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青龙街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文件部署要求,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从组织机构建设、工作制度建设、安全高效运维等方面为抓手,明确具体工作人员负责,规范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制定信息发布流程及规章制度,维护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截至目前,青龙街道已完成政务新媒体登记备案2个,其中:微信公众号1个(活力青龙)、抖音号1个(活力青龙)。为青龙街道提供宣传新途径,加强社会宣传力度,提升青龙街道社会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1年青龙街道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逐项分解到街道各重点牵头部门,压实责任,明确责任内容和完成时限。会议强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同时会议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针对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好常态化公开,在保证数量的同时,务必确保信息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作数量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政务信息更新速度有待提升,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提高。
(二)改进情况
1.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同步加强内部业务学习、宣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政府政务信息的意识,不断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2.围绕《条例》的贯彻落实,积极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主要动态,特别是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管理、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探索推进村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青龙街道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