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2021年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在中共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和全力帮助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也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宁市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安法创分指〔2021〕1号)及《安宁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对照《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法治型、学习型行政机关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现将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检自查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制度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对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充实,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为组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为副组长、局属各站所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
按照各项测评指标达到《指标体系》要求,实现安宁市2021年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目标。依照《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安宁市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要求,结合本局自身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际,形成《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科室站所及责任人。切实做到机构落实、领导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2021年的重要工作事项。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梳理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二是按照昆明市、安宁市的要求,实施网上大厅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办事制度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合理调整压缩审批时限,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行政审批业务(政务中心农业农村局服务窗口)系统全部接入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实施一窗受理,做好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网上办件、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295件(含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检验、换证等1256件),首问首办率及现场办结率达100%。
(二)梳理权责事项,完善权责清单。
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项行政执法内容,梳理了权责事项,进一步完善了权责清单。我局共有权责清单106项,其中行政许可权责清单22项,行政处罚权责清单64项,行政强制权责清单10项,行政检查权责清单3项,行政确认权责清单1项,行政征收权责清单1项,其他权利5项。
(三)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部门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完成向司法局报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目前,已上报市司法局12期并备案,每月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结果公示于安宁市人民政府网共12期。
二是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全年累计办理行政许可1295件。其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5个;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1个;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经营代销种子/经营不分装种子)15个;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种子生产者)11个;其他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4个;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新办)1个;水产原、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1个;种畜禽(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除外)1个。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变更登记、驾驶证换证、补证、更正、注销登记共1256个。其中,良种场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种畜禽(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这两类许可证的办理是今年新增办理的类型。
三是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制定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提高办案水平,制定并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21年,共办理完成处行政处罚案件10件,其中办理完成销售假农药案件1件,罚款5000元;在蔬菜上使用禁用农药毒死蜱案件1件,罚款6000元;使用电捕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案2件,共罚款3000元;经营劣兽药案件1件,罚款400元。生产不合格饲料案1件,罚款67050元。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未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案件4件,共罚款800元。
以上10个案件共计罚金82250元(捌万贰仟贰佰伍拾元整),没收违法所得60元。
各部门开展监督执法检查1000余次。加强行政司法衔接,1件在蔬菜上使用禁用农药毒死蜱案件移交公安,公安已立案侦查,积极配合公安、检察院做好司法衔接各项工作。 今年以来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农资市场领域监管。
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抽查计划,开展各类抽查10余次,全市联合执法检查两次,配合上级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次,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并将所查事项的检查情况及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向社会公示。
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昆明市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昆明市版),于2021年7月注销了“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取消了“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资格认定”,并按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强化培训环节驾驶员安全教育;加强教练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推动拖拉机培训机构建立培训记录、提高培训水平;农机安全监理部门严把拖拉机驾驶证件考试关口,严肃考试纪律,确保持证人员掌握驾驶技能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知识;加强对拖拉机的驾驶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规驾驶行为。
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全市农资经营企业(经营店)门市802个,整顿市场10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1080人次。
(五)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今年3月,我局与云南奥洋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承办律师为沈睿、胡贵荣、曹梦瑾三人,为我局重大决策,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各类会议及谈判提供法律依据,并提供专业化法制宣传、教育、培训。2021年,云南奥洋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审核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72份,参与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审查论证、项目谈判6件;参与行政许可论证、行政处罚论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9件;参与信访案件11件,法律培训或讲座3次;进行现场咨询13次、接受线上咨询21次。
(六)全面落实案卷评查工作。
今年按要求报送市司法局3件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开展的抽查集中评查,其中行政处罚案卷2卷,行政许可案卷1卷,评查结果全部为优秀。上报昆明市农业农村局1件行政处罚案件,1件行政许可参与集中评查。
(七)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信息化水平,推动我省“互联网+法治政府”取得新进展,省政府法制办开发的云南省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已建成,我局积极组织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轮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今年已完成上半年到期换证的人员18人,新办证1人的执法系统网上考试,下半年完成17人的新申请办证及到期审验换证综合法律知识轮训。
全局共125人,持证人员95人,占76%,今年退休1人,新增加1名,均参加过省、昆明市组织的执法人员新取证上岗培训,并按时参加安宁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轮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技能,并通过了执法证的考试,并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今年我局新进两名公务员及一名事业单位人员,均组织开展了宪法宣誓就职活动。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出台配套文件,并落实到位。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农业执法简报宣传,定期公开工作报告及总结。三是今年我局在政务网上公开农业工作简报176期。
(九)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我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制定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谁普法、谁执法”活动,利用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颁布日及重要时间节点,与相关街道办事处进行联动,宣传宪法法律及农业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贯彻落实《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利用本部门法律法规规章颁布日、“12.4”国家宪法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等开展了法治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各类“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进机关、企业、农村、农资经营店等。深入居民小区向社区居民发放安宁市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手册300余份、《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发放《安宁农业》手提环保袋1000多个,共计发放宣传资料近4000份。
为规范种子市场,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好广大种子使用者、经营者、生产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种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安宁市种子管理站结合种子市场现状,认真开展了种子经营户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种子经营户建档、种子市场检查、抽留样检测及田间纯度鉴定、种子备荒贮备、新品种试验、示范等。
二是制定《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市农资打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发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1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全市农资打假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力保障农村食品安全。以“3.15国际消费者保护权益日”诚信教育活动和重要节日下乡开展放心农资宣传推介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活动3次,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进一步围绕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机具等重点产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农资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设工作,落实农资违法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是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4月30日上午,组织干部职工对新版《动物防疫法》进行宣传培训,就新版《动物防疫法》修订及实施的意义作了讲解。让执法人员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营造人人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8月11日我局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对2021年8月1日起实施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进行了学习宣贯,让监管、执法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准确理解条款具体内涵。接下来有计划、分层次推动生猪屠宰厂(场)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让畜禽屠宰厂(场)及其相关人员了解、明确屠宰厂(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在全省畜禽屠宰行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解决争端靠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活动。11月,我局政策法规科牵头组织10名站所工作人员到金方街道朝阳后山社区、各街道进行宣传活动,为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为老百姓普及农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100问》、《非洲猪瘟防控科普知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长江流域春季禁渔通告》、《水产品质量安全常识》和宣传环保袋等,当日累计发放了1200份宣传资料。12月3日,农业农村局组织干部职工参与了在安宁主会场金方街道办事处日月湖广场举行的安宁市2021年第八届“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结合农业农村的工作实际为老百姓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非法集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资料、宣传环保袋等,深受老百姓的喜爱。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时代发展,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要求越来越高,另因平时工作业务繁忙及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够,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不够,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执法技能有待提高,执法文书制作还需进一步规范。
(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整改措施
(一)按照各级法制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我局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治理等工作。
各职能站所积极开展打假护农活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市工作。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部门法,做好法治安宁建设及创建“平安安宁”活动。增强和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保驾护航。
(三)加大监督抽查力度。
突出节假日、两会等重要时段和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强化检打联动,及时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确保人民消费安全。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及时组织依法查处。
(四)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推进专项治理,深化突出问题治理。
重点开展违规生产经营禁用农药和非法添加隐性成分、蔬菜水果生产中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动物饲养中滥用抗生素、私屠滥宰生猪、非法处置病死动物和农资打假专项整治行动,继续抓好“瘦肉精”、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好本地原发、复发、多发性问题的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五)加大案件查办力度。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层层建立落实工作会商、联合办案、案件移送等制度,加大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有效形成监管执法震慑力。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