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气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安宁市气象局在安宁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法制机构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全面抓,分管领导严把关、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1.规范权力事项清单。根据《安宁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暂行)》(安政发〔2018〕9号)文件要求,全面梳理现有行政职权及权力事项清单,切实提高行政职权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2.政务服务。严格执行首问首办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制度和责任追究制等。群众和送审单位“零距离”,让群众和送审人员“少跑路”,进一步提高基层服务能力,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4.推行柔性执法“五张清单”,建立健全执法容错纠错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结合我局权责清单、行政自由裁量权基准,认真梳理筛选,完成本部门“五张清单”的编制,并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把关,做好合法性审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理念,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执法行为,在法定权限范围内给予执法相对人容错纠错空间,促使其自觉纠正违法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5.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明确行政裁量种类、幅度,规范适用程序,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
(三)依法依规、合法审查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坚持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四)多举措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按照《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安依治执〔2021〕5号)和《安宁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细化清单》,通过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细化工作落实,从关键环节推进“三项制度”落细落实。全面完成月报、季度报、年度报等情况报告。
2.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换证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组织完成了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件更换考试,其中:新申办证5人;到期审验换证1人,持证人员全部纳入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进行网络化系统管理。为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在安宁市委党校开展安宁市2021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新申办证及到期审验换证法律知识轮训,对全市新申办证及到期审验换证执法人员开展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年修订)、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自由裁量权等培训。
3.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认真完成案卷评查工作。根据案卷评查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开展本部门涉民营企业的相关案卷的自评自查工作,完成了市司法局牵头组织的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统一评查。2021年我局10个参评件均为优秀。
二、存在的问题
今年,我局在落实执法责任制和依法行政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目标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二是部分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够强,在实际工作中没有严格依法行政。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一些干部职工法律知识不全面,贯彻落实责任制不彻底。四是对涉及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掌握不透彻。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列入全局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健全工作责任制度,完善领导机制,定岗定责,确保按时序、高质量完成。
(三)强化宣传、培育典型。实施法治建设工作过程中,要明确工作抓手,广泛宣传,把全局干部职工发动起来,不断创新工作载体,通过确立、培育、发展法治创建联系点、示范点以及各类典型,逐步提高法治建设水平。在2022年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