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2年1-4月直达资金收支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5-06 15:14
浏览次数:112
字号:[
大
中
小
]
2022年1-4月,安宁市收到直达资金31,156.04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19,425.8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92.00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0,742.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796.01万元;共收到参照直达资金126.00万元。
2022年1-4月,直达资金支出13,860.73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7,410.5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00.00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6,193.4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56.70万元;参照直达资金支出0万元。
直达资金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学生资助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农田建设补助、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等。
参照直达资金主要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等。
安宁市财政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