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补充征集公告
根据《安宁市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一站一特色工作实施方案》(安民〔2022〕9号)、《安宁市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征集公告》相关要求,安宁市9街道社工站项目经过前期项目陈述、专家评审、现场打分、专家合议等环节,最终确定7个项目符合申报要求拟立项。为推进安宁市9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规范化提升,经安宁市民政局研究决定,现公开补充征集2个街道社工站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服务内容
按照《安宁市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一站一特色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设计服务方案,结合安宁市2街道实际需求,采取“3+N”模式开展一站一特色社工站专业服务项目,“3”为每个街道社工站必须开展的3项基本服务(即项目实施周期内至少培育2家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开展社会救助服务),“N”为各街道根据实际需求围绕为老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社区治理服务、社会事务服务、引领志愿服务及参与其他领域服务自选开展项目。
二、项目申报时间
2022年5月24日至5月27日
三、项目实施地域
连然街道社工站、县街街道社工站
四、申报形式及要求
(一)申报形式
街道社工站+社会组织联合申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专业性,依托街道社工站的基层综合性服务平台功能,由社会组织为主要实施主体申报街道社工站服务类项目。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做好项目前期调研,根据服务需求,共同制定项目,保证项目有效开展,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民政部门合法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2021年6月之前注册成立的社会组织要求上一年度年检为合格,2021年6月之后注册成立的不限。
3.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账号。
4.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5.项目实施期间,要求项目承接主体应配备专业社工,承接项目后至少配备2名工作人员专职开展项目服务,其中需明确1名专职负责人任社工站副站长,采取入户、小组、个案等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为群众提供面对面、个性化服务,其中“活动化”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不予支持立项。
6.各社会组织与街道社工站联合进行需求调研和分析,提出可行的服务内容,未经过需求调研的项目书不予支持立项。
五、提交申报材料
1.需提供详细的本年度社工站实施项目申报书;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3.项目配备专职人员及专家的简介、专业资质、身份证复印件及劳动合同书复印件;
4.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证明
六、经费支持
1.单个项目给予扶持资金为10万元。
2.鼓励社会组织自筹配套资金扩大服务项目的规模。
七、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八、征集流程
(一)项目申报
5月27日17:00前,申报单位提交填写完整得项目申报书,将申报书提交至邮箱:594261779@qq.com、531294426@qq.com邮件主题命名“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现场提交地址:安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安宁市连然街道宁湖大厦6楼605)。
(二)评审和路演
安宁市民政局邀请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评审小组,按照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实施要求和鼓励发展方向等,对申报项目进行联合现场评审,根据得分情况形成拟立项推荐名单。
(三)公示及协议签订
通过微信公众号、邮箱、官网等方式及时向承接主体和社会大众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结束之后,如公众对入围项目无任何异议,公示期结束后进行现场签约仪式,完成项目的全部立项工作。
九、注意事项
1.项目方案要指向明确、务实可行。要有明确的服务群体和具体实施地点,服务的人次数量、活动的场次、预期成效等能够量化的指标要尽量量化,以便于绩效考核。
2.项目预算要实事求是、明确具体。申报的社会组织应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项目预算。要按照“以事定费”的原则细化科目和测算依据,并与工作量相对应。
3.项目基线服务指标要求:服务覆盖不低于80%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困境儿童;提供个案服务不低于3个;培育社区社会组织不低于2个;一个季度不少于30天的服务时长(社工记录)。
4.已获得安宁市街道社工站项目拟立项名单内的组织不在申报。
5.有申报意向的组织积极与民政局和督导评估方对接沟通,与街道沟通完成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提交项目书。
6.项目申报联系人:
安宁市民政局基层政权科(0871-68681200)
督导评估方:云南振滇社会组织发展研究院 陈开选
安宁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