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政协安宁市七届一次会议第48号 提案的答复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政协安宁市七届一次会议第48号
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马鸿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城中村、非物管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区域乱停车问题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有效解决城中村、非物管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区域乱停车问题,根据职能职责,我局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对占用人行道乱停放非机动行为的宣传管理力度,通过指导纠正、粘贴“温馨提示”等方式,加大占用人行道、盲道及消防通道停放非机动车行为的规范管理,引导市民养成文明停车习惯。
二是在现有基础上再次充分听取沿街单位、商户、居民的诉求和建议,根据道路实际和市民停车需,求按照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市政井盖等区域原则在安宁主次干道、公园外围、商场外围等区域增设非机动停车位,保障非机动车辆整齐有序停放,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三是针对外卖、快递企业等电动车使用频次较高的单位,开展法律知识进企业活动4次,提高了快递、外卖小哥文明规范停车的意识;倾听企业诉求,在金色时代广场、吾悦广场玉泉路、嵩华路等餐饮集中区域,为外卖企业增设专用车位21个,用服务手段解决了物流企业停车远、停车难的实际困难。
四是加强与各集贸市场、小区、商业广场等管理方工作的协调,指导各集贸市场、小区、商业广场等管理方根据需求在所属产权范围内增设非机动车位,满足市民停放需求。
五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交警部门联合整治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发挥联动作用,形成乱停车问题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