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安宁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安宁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文件解读
《安宁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2号),结合安宁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按照“高位统筹、压实责任、全面配合、有序推进”的要求,坚持“突出亮点与补齐短板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全面提升相结合、阶段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对标对表,统筹推进,确保高分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
三、主要内容
本方案主要由复查范围和方式、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工作要求五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工作范围和方式。1.范围为安宁市主城建成区。2.方式主要以材料申报、第三方评价、社会满意度调查、现场考评、综合评议等方式对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成果巩固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明确了高分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的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是工作任务。主要从申报评估、申报材料编制报送、全力攻坚创建指标三个方面细化明确了各牵头责任单位和责任单位相关职责,同时明确了完成时限,让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第四部分是工作步骤。主要明确了宣传动员阶段、全面推进阶段、迎接省检阶段、迎接国检阶段的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
第五部分是工作要求。一是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工作;二是加大投入,落实经费。建立健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经费保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和保障创建工作资金;三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四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经常抓,扎实做好复查各项工作,明确具体任务,确保每项任务(指标)、每个环节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把复查工作纳入年度大赶考,对创建活动进行跟踪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
四、涉及范围
安宁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指标体系、安宁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材料任务、安宁市国家园林城市复查示范项目任务涉及的牵头责任单位、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
五、关键词诠释
国家园林城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安宁市自2006年1月,成功创建为全国第八批“国家园林城市”,荣膺云南省首家“国家园林城市”称号。2011年、2014年、2018年三次顺利通过国家住建部复查。
六、执行时间
本通知至公布之日起实施,时间自2022年6月22日起至通过国家住建部的复核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