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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207-591733 主题分类: 税收政策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7-08 11:15
名 称: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印花税,优惠政策,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8 11:15 浏览次数:47
字号:[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3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有关印花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公告如下:

一、继续执行本公告附件1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

二、本公告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废止。相关政策废止后,符合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免税情形的,纳税人可依法享受相关印花税优惠。

三、本公告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相关条款规定的印花税优惠政策予以失效。

四、本公告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2.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3.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继续执行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废止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失效的印花税优惠政策文件及条款目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