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71013号 建议的答复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71013号
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董明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昆安高速公路两旁30米景观大道绿化占地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了解,现提出下步办理意见:一是针对太平街道提供的昆安高速公路两旁30米景观大道绿化占地有关材料,建议由街道办事处牵头对2018年至2022年的土地租赁材料的合理性、合法性继续核实,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二是自2023年起的土地租赁问题,建议由街道办牵头研究确定土地征用方式是继续沿用租赁,还是直接征占土地,并进一步核算所需费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针对土地征占方式统一意见建议;三是建议由街道办事处牵头针对昆安高速公路两旁30米景观大道绿化占地问题形成综合性请示报安宁市政府研究决策,针对租地费用及支付主体责任单位的问题,以市政府最终明确的决议为准。
经近期与街道办对接,目前街道办已根据面商时提出的意见拟定了相关的上会议题待报市政府,我局将积极配合街道办做好相关的议题上会及后续涉及的问题处理工作。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