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71177号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答复
李国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海湾村委会海湾村村民小组和阿箐冲村村民小组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的建议”,感谢你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支持!你建议中的需增加抽水房、设备及管网建设,打造茶园套种蔬菜、果树,果树下养殖生态鸡,形成游客采、买、圈。为游客提供田园综合体验,既保持农村田园风光,又保护好青山绿水,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民稳定增收,产业增效,乡村稳定、振兴,建议在海湾村委会海湾村村民小组和阿箐冲村村民小组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现答复如下:
1.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安宁市坚决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工作要求,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紧紧抓住“责任主体”这个关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风向标作用,对《昆明市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清单》进行细化分解,同时按照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的中共安宁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市乡村振兴工作;2022年,全市涉农整合1.2亿元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和南部地区发展资金4000万元,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紧盯产业培育、基础设施、民生改善等领域开展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安宁市经济社会发展。
2. 近年来,我市就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培育和壮大主导产业动力不足这一问题,积极鼓励各街道、各村培育产业项目,对争取到省市级的项目,本级财政将在资金方面给予优先倾斜,夯实乡村振兴发展基础。
3. 目前,我局就该项目已安排禄脿街道办事处针对该项目撰写项目建设的请示。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请示内容到实地进行项目调研,在条件成熟的基础上,为该项目积极争取建设资金。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