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建议(政府参考)、批评和意见的答复(红头)95 关于延续农村安全住房质量提升补助政策问题的建议的回复(张鹏举)
发布时间:2022-07-08 16:23
浏览次数:38
字号:[
大
中
小
]
张鹏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延续农村安全住房质量提升补助政策问题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安宁市农村住房质量提升工作的支持,目前自2020年市委、市政府实施农村住房质量提升工程以来,通过一系列大力度的扶持措施,让一大批农村住房存在困难的群体住上了安全住房,原政策中确定的执行时限仅为一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在2021年仍继续执行农村住房质量提升补助政策,近期,我们会请示安宁市委、市政府2022年继续执行农村住房质量提升工程,待领导批示同意后继续执行农村住房质量提升补助政策。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