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建议(政府参考)、批评和意见的答复(红头)99 关于磨南德村委会开展乡村振兴整村改造住房质量提升建议的回复(李顺梅)
发布时间:2022-07-08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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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顺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磨南德村委会开展乡村振兴整村改造住房质量提升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安宁市农村住房质量提升工程、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支持,目前自2020年市委、市政府实施农村住房质量提升工程以来,通过一系列大力度的扶持措施,让一大批农村住房存在困难的群体住上了安全住房,原政策中确定的执行时限仅为一年。市委、市政府明确在2021年仍继续执行农村住房质量提升补助政策,近期,我们会请示安宁市委、市政府2022年继续执行农村住房质量提升工程,待领导批示同意后继续执行农村住房质量提升补助政策;按照昆明市级补助人均10元、村民出资人均10元,安宁市本级财政承担人均20元配套村庄清洁行动资金。2022年按照本市农村户籍人口数量每人20元核算,安宁市拨付258.4万元村庄清洁行动补助资金,用于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提升村容村貌形象;2022年市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微改造工程配套资金,其中村组捐资,市级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相应资金,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