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政协安宁市七届一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答复
邵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随意乱倒农业生产垃圾整治力度的建议”,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乱倒烂菜叶、乱丢废弃薄膜整治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农业农村局已成立“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加强巡查和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如发现农用薄膜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回收农用薄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2021年我市开展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按照方案有序推进全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正在探索主要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乱倒烂菜叶污染环境现象将逐步改观。
三、政府支持企业、社会回收秸秆,提高秸秆深加工率和利用率。农作物秸秆和废弃薄膜回收利用现安宁市回收总公司正在开展此项工作,已在各街道设立了“回收站、点”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