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城市管理局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安宁市城市管理局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项目
购买服务内容:
1.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底册、进行台账梳理、对昆明市、安宁市考核进行解析;
2.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管理机制体制;
3.建立健全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信息系统报送填报工作机制,完成安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目标(昆明市郊县市区排名第一名);
4.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成员单位、示范小区的现场检查与评估考核制度,形成工作机制;
5.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机制;
6.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成员单位的培训。
7.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35万元,从年初预算垃圾分类工作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在全国范围内有相同实施案例的企业;
3.供应商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能合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产品符合其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资金及完成项目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 gov.cn)不良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5日。
联系人:黄建华 联系电话:68683398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