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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207-591531 主题分类: 政府采购及购买服务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7-29 15:43
名 称: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小区、示范小区建设和提升项目)
文号: 关键字: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小区、示范小区建设和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22-07-29 15:43 浏览次数: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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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安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小区、示范小区建设和提升项目

购买服务内容:2021年打造的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中选取8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东湖第一城小区、中央华冠小区、兴屯小区一期、兴屯小区二期、中梁华府小区、云堤苑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天然居小区)进行提升,选取2个示范小区(金沙、鸿杰苑)进行强制分类,同时在主城区范围新增1个小区(学林中心)进行强制分类。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54万元,从年初预算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示范小区建设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在昆明市有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典型案例的企业;

3.供应商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能合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产品符合其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资金及完成项目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 gov.cn)不良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281202285

联系人:黄建华    联系电话:68683398

                             

安宁市城市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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