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小区、示范小区建设和提升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安宁市生活垃圾分类强制小区、示范小区建设和提升项目
购买服务内容:在2021年打造的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中选取8个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东湖第一城小区、中央华冠小区、兴屯小区一期、兴屯小区二期、中梁华府小区、云堤苑小区、保障性住房小区、天然居小区)进行提升,选取2个示范小区(金沙、鸿杰苑)进行强制分类,同时在主城区范围新增1个小区(学林中心)进行强制分类。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54万元,从年初预算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和示范小区建设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在昆明市有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示范小区建设典型案例的企业;
3.供应商是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能合法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产品符合其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资金及完成项目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 gov.cn)不良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5.本次购买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5日。
联系人:黄建华 联系电话:68683398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