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22年1-7月直达资金收支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01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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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7月,安宁市收到直达资金35,384.40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20,766.1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92.00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13,590.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836.01万元;共收到参照直达资金126.00万元。
2022年1-7月,直达资金支出21,719.06万元,其中: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14,628.0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92.00万元,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6,575.9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23.06万元;参照直达资金支出0万元。
直达资金主要用于就业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城乡义务教育补助、学生资助补助、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农田建设补助、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等。
参照直达资金主要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等。
安宁市财政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