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71100号建议的答复
徐涛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请相关部门尽快明确解决太平新城山水融城的商铺的建议”,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3年根据国家、省、昆明市有关文件及《安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安宁市人民政府第19号公告)文件精神,结合太平新城实际,制定《太平新城始甸·妥睦集中居住区安置房安置办法》,该办法中第八条商铺的分配明确,安置小区内的所有商铺按照始甸社区居委会、妥睦村委会的总人口比例,由村(居)委会集体持有和管理,不得出售,价格为每平方米5000元。
始甸·妥睦安置小区商铺所有权属项目开发商安宁市太平新城投资公司,商铺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按照安置办法中第八条条款执行,经与项目开发商协商,按5000元/平方米面向两个村(居)委会集体出售,所得利益由小组进行分配。2022年6月份与两个村(居)委会协商已谈妥,两个村(居)委会正在筹备资金接纳小区商铺。
安宁市人民政府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