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水务局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 第103号工作参考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8-25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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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车木河水库地一、二期湿地租地事宜的建议(工作参考)”,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市四届政府第四十一次常务会会议纪要》,自2011年起,车木河水库饮用水源地湿地管理经费由市财政局、环保局、水务局、八街街道测算核实,通过水资源补偿费和财政经费等渠道协商解决。
按正常工作程序和属地原则,地租地相关事宜应由村委向八街街道办事处报告,八街街道办事处结合现行土地流转行情,征求相关单位意见,达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此,我局将给予积极支持。
感谢您对水务事业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