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关于对政协安宁市七届一次会议第3号提案的答复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安宁市草铺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管控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宁市草铺工业园区距离安宁市主城区约15公里路程,安宁工业石油、化工、冶金、建材、磷盐矿产品的商贸流通在草铺工业园区,企业的原材料和产品的运输引起的道路扬尘,造成pm10和pm2.5升高对安宁市区空气质量产生负面影响,同时草铺工业园区位于安楚高速附近,部分企业的烟囱排放白色烟雾让路过的上级领导存有感官疑惑,特别是冬季空气不易扩散,有时会出现灰霾的情况,省市领导已多次要求安宁市政府排查改善草铺环境空气质量,因此草铺空气质量现状已成为安宁市急需改善的区域。
建议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应督促企业进行环保效能提升及环保设施技改,努力解决烟囱排放带来的视觉影响。督促企业货车进出厂区的车身清洗,封闭运输,严防车辆带出的尘土对路面的污染。
二、我局针对草铺空气质量所做的工作
我局赞同您提出“督促企业进行环保效能提升及环保设施技改”的建议,并结合我局职能职责采取多种方式推动鼓励企业积极开展环境技改。关于“努力解决烟囱排放带来的视觉影响”的建议,我局将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安排部署适时开展。关于“督促企业货车进出厂区的车身清洗,封闭运输,严防车辆带出的尘土对路面的污染。”我局将相关情况通报给交运部门,请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加强监管,减少交通运输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现将我局针对草铺空气质量所做的工作介绍如下:
(一)设立监测点位实施监测草铺空气质量
安宁市草铺区域设有1个空气环境质量监测点,位于草铺集镇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院内,监测指标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细颗粒物六项。2019年至2022年5月草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分别如下:
2018年,草铺集镇测点环境空气有效监测347天,空气质量为优的71天,空气质量为良的266天,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的9天(8天细颗粒物,1天可吸入颗粒物),空气质量为中度污染的1天(细颗粒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1%。
2019年,草铺集镇测点环境空气有效监测328天,空气质量为优的78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23.8%;空气质量为良的238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72.5%;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的12天(首要污染物10天为可吸入颗粒物,2天为臭氧,2天为细颗粒物),占有效监测天数的3.7%;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3%。
2020年,草铺集镇测点环境空气有效监测242天,空气质量为优的94天,占监测天数的38.8%;空气质量为良的143天,占监测天数的59.1%;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的5天(1天为臭氧、1天为可吸入颗粒物、1天为一氧化碳、2天为细颗粒物),占监测天数的2.1%;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7.9%。
2021年,草铺集镇测点环境空气有效监测181天,空气质量为优的45天,占监测天数的24.9%;空气质量为良的130天,占监测天数的71.8%;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的6天(可吸入颗粒物),占监测天数的3.3%;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7%。
2022年1~5月,草铺集镇测点环境空气有效监测144天,空气质量为优的22天,占监测天数的15.3%;空气质量为良的117天,占监测天数的81.2%;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的5天(3天为细颗粒物、2天为可吸入颗粒物),占监测天数的3.5%;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6.5%。
(二)针对草铺片区的生态环境执法情况
安宁市委、市政府市政府高度重视草铺片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加强对草铺片区环境监管工作,2017年9月安宁市政府将原安宁市环境保护局整体搬迁至安宁工业园区核心区草铺片区办公。
2021年以查处草铺片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4起,处罚金232万余元;2022年以查处草铺片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7起,处罚金72万余元。针对检查时发现的各种环境问题,我分局督促各企业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日常管理中,加强巡查,确保各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同时督促企业及时公开自行监测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近年来重点企业在大气治理方面的技改情况
我局在日常工作中,采取多种措施鼓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管控,改善区域空气环境质量。草铺片区部分重点排污企业2019年来持续实施污染治理设施提升改造工作,近年来实施的主要项目如下:
(1)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投入约1.8亿元,实施硫磺尾气碱洗单元建设等8项提升改造工作,有效降低二氧化硫、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
(2)云南天化工有限公司投入约1.2亿元,实施二期60万吨/年磷酸二铵装置尾气深度治理等5项提升改造工作,有效降低氟化物排放浓度。
(3)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宁公司投入约2.3亿元,实施300m2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系统超低排放改造和厂区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有效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浓度。
(4)云南昆钢嘉华水泥建材有限公司投入约1550万元,通过实施2条熟料生产线预热器分级燃烧改造,有效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
(5)云南善施化工有限公司投入约1074万元,实施富钙烘干造粒车间破碎机环保治理系统等3项治理工程,有效降低氟化物排放浓度。
(6)云南弘祥化工有限公司投入约1000万元,通过实施磷酸装置和重钙装置无组织气体收集处理工程,有效降低氟化物排放浓度。
综上,虽然强化了环境监管,以及督促企业持续开展大气污染物排放整治提升工作,草铺片区内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但是因区域内工业企业聚集程度高,有时受气象原因影响,烟气扩散条件差,草铺片区偶尔会有空气质量不达标的情况。
(四)每年开展污染减排治理补助资金项目
安宁市人民政府每年拿出100万元减排补助资金,主要针对安宁市辖区内工业企业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项目进行奖励,对已开工建设的减排工程项目,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资金补助。拨款方式主要支持各减排责任企业推进项目减排工作。
(五)关于解决烟囱排放带来的视觉影响
生态环境部2019年答复凌文委员关于不宜盲目要求火电厂开展‘白色烟羽’治理的提案中明确:“部分采用湿法脱硫工艺,脱硫塔出口烟气为饱和或接近饱和状态的湿烟气,烟气温度一般在45-52℃。湿烟气经烟囱排放到大气中,由于环境空气温度较低,烟气冷凝及凝结后,形成大量凝结水滴对光线产生折射、散射,视觉上形成“白色烟羽”。对以水雾为主的“白色烟羽”,由于主要是消除视觉影响,不宜大规模推进实施。生态环境部将科学指导地方开展烟羽治理工作。一是适时开展火电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修订工作,研究增加三氧化硫等控制指标。二是指导地方在环境敏感区有序开展“白色烟羽”治理试点工作。三是鼓励火电企业自行公开污染监测数据,特别是三氧化硫等非常规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我分局将根据生态环境部的要求适时开展烟羽治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严格执行“三线一单”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严格按照安宁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的相关要求,从源头控制草铺片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强化草铺片区企业日常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对存在的问题按照时限完成整改,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有效掌握草铺片区空气环境质量情况;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草铺片区环境空气质量。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