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关于对安宁市人大七届一次会议第7109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根据刘科兰代表提出的“关于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建设温泉卫生院的建议(第71093号)”,按照温泉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能职责,现将协办意见答复如下:
卫生院是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并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会诊工作。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保健的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村、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
因此,建设温泉卫生院,对于改善温泉街道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基层首诊问题,方便群众看病等十分必要。
今年以来,温泉街道积极与市卫健局联系对接,多次向市分管领导汇报,前期分别和温泉山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温泉半岛酒店进行了洽谈,为下一步温泉卫生院选址建设和改造打下基础,
确定了合作意向。目前,由于市财政资金紧张,收购资金缺口较大,该工作推进遇到困难。
接下来,温泉街道将进一步加强上级部门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和政策帮扶。并围绕温泉卫生院建设需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推进温泉卫生院建设工作的实施;二是积极对接配合安宁市卫健局做好卫生院建设相关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晶 133XXXX2378)
安宁市人民政府温泉街道办事处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