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安宁市2022年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申报评定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2-09-1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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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宁市2022年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申报评定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安宁市2022年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申报评定工作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根据《安宁市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申报与评定办法》《昆明市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申报和评定办法》,为有序推进花园式单位(小区)复查及创建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2年底,建成区范围内符合创建标准的企事业单位及所属或所辖的有独立庭院的单位(小区)、住宅小区、医院、卫生院、学校、体育馆等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率达90%以上。市域内各辖区内公共卫生健康系统、公共教育体育系统、教园区范围职业学院等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率70%以上。
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率计算方法:花园式单位(小区)达标率(%)=辖区内花园式单位(小区)数量(个)÷辖区内单位(小区)总数量(个)×100%。
三、主要内容
完成2022年建成区范围内已建成项目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确保达标率90%以上;完成2022年20个新建项目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工作。
四、涉及范围及评定方法
涉及范围:安宁市
评定方法:
五、执行时间
2022年开展安宁市花园式单位(小区)创建申报评定的时间为9月至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