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采购保证金管理及开展试点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7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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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采购单位、各保险机构、各金融机构、各采购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通过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解决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竞标)及履约过程中的资金占用问题,降低参与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等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云财采〔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采购保证金管理及开展试点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昆财采〔2022〕2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昆财采〔2022〕23号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及开展试点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 (以此件为准)10.20
安宁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