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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211-634691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1-22 09:19
名 称: 安宁市关于对部分区域开展核酸筛查的通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关于对部分区域开展核酸筛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1-22 09:19 浏览次数: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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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专家研判意见,经安宁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评估同意,决定在安宁市部分区域开展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8:00开始,至11月25日(星期五)24:00结束。

二、采样对象

安宁市太平新城部分区域的所有人员(详见附件)。

三、注意事项

(一)采样期间,请您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有条件的佩戴N95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聚集。

(二)采样期间,区域内各疫苗接种点位暂停疫苗接种工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工作,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须及时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登记。

(三)区域内的居民倡导非必要不外出,尽量居家,如有需要外出的,持24小时核酸证明出入,做到出行“两点一线”,不去风险区域、不聚集、不聚会、少走访、不赴宴,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所有人员须按照“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的原则,做到应检尽检。

(四)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或特殊需求的,请主动联系属地社区;有发热等不适症状的,请主动联系社区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五)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完成核酸筛查工作,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安宁市太平新城区域性核酸检测点明细表

 

安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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