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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212-649238 主题分类: 疫情防控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2-05 09:57
名 称: 青龙街道关于调整部分区域核酸筛查工作措施的通告
文号: 关键字: 筛查,青龙,街道,核酸,区域

青龙街道关于调整部分区域核酸筛查工作措施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12-05 09:57 浏览次数:42
字号:[ ]

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专家研判意见,经安宁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综合评估同意,决定在青龙街道部分区域开展五天五检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及对象

2022121日(星期四)至125日(星期一),每天9:00—17:00

121—124日,青龙街道集镇范围内所有人;125日,青龙街道重点区域人员。

二、注意事项

(一)上述核酸筛查区域居民请主动参与、互相告知,配合村(社区)工作人员组织安排。

(二)54类重点行业人员,继续按照昆明市101号文件执行。

(三)采样时请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有条件的佩戴N95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间隔,不扎堆、不聚集、不交谈、不触摸、不逗留。

(四)筛查期间,区域内各疫苗接种点位暂停疫苗接种工作。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不参加本轮核酸筛查工作,待48小时后再进行采样,但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备登记。

(五)筛查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或特殊需求的,请主动联系属地村(社区);有发热等不适症状的,请主动联系村(社区)到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请勿自行服药或到诊所就诊。

(六)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积极配合村(社区)工作人员完成核酸筛查工作,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如遇工作有调整,青龙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咨询电话:0871—68721998


青龙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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