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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212-645801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2-12 09:46
名 称: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文号: 关键字: 街道,法治,行政,政府,建设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2 09:46 浏览次数:72
字号:[ ]

  2022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业务指导下,禄脿街道结合实际,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禄脿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现将我街道2022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基本保障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当做街道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要求每年向市政府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将工作情况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开。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法治宣传

  立足辖区实际,全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2022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诈骗简易手册》《总体国家安全观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宣传内容题材列入普法宣传重点。结合禄脿实际,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宪法、民法典和反有组织犯罪法、民族团结等为主的“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法律六进活动共计31场次,累计发放法治环保袋、法治宣传折页共计20000余份。邀请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开展4次普法讲座,参与人数共计180余人;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班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培训3场次,培训人员48余人次;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法》法律知识培训、讲座4场次;到禄脿学校开展法律知识讲座1场次,受教育人数为300余人次。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横幅、黑板报、法治宣传栏、LED显示屏播放法治宣传标语等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直接受益群众30000余人,不断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让群众知法、懂法、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不断提高辖区群众法律意识。

  (三)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为深入贯彻安宁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相关精神,为禄脿街道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切实为企业做好事、办实事。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安宁市司法局强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司发〔2022〕23号的文件要求,禄脿街道2022年开展1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及“送法入企”普法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遵纪守法、依法经营的意识,提升了员工的依法维权意识,有力保障了企业的有序经营、健康发展。

  二、强化制度建设

  街道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特别是自《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实施以来,认真组织街道班子领导和各中心、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学习;促使街道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定义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有了初步了解。按照市法制办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有关通知要求,街道认真组织各部门开展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时开展了疑似属于规范性文件但未按规定备案审查的行政文件的清理。经清理,我街道未印发涉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态环保、证明事项规范性文件,也未存在疑似属于规范性文件但未按规定备案审查的行政文件,清理结果已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三、强化行政决策

  (一)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街道认真贯彻《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禄脿街道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并对规定中明确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决策调研、咨询论证、征求意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执行。一是在编制街道2022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年度计划及禄脿街道2022年度工作总结时严格执行相关程序;二是在编制街道2023年度财政预算时严格执行相关程序;三是街道年度重大财政资金支付、使用时严格执行相关程序。

  (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17〕32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将法律顾问制度延伸到了辖区8个村(居)委会,实现了街道范围内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处理街道涉法事务,为我街道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法律服务。

  一是购买法律服务情况。2022年我街道与云南九州方圆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合同期限为2022年5月1日—2023年5月1日。

  二是法律顾问履职情况。截至目前法律顾问参与我街道有关合同、协议的拟定、审查和修改共计31件次,参与人民调解1次,为对街道机关干部职工及各村(居)委会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讲座4次。

  四、强化行政执法

  (一)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按照省、市有关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工作要求,在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街道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禄脿街道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标准》,并印发至街道各部门遵照执行,同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二)深入贯彻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

  自《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7年实施以来,禄脿街道认真贯彻执行《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监督。积极安排街道相关人员参加了市政府举办了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培训班,并召开专题会议,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的背景、总体要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概念、特点、内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及法制审核的主体、内容、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对《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行了深入学习,并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禄脿街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同时,结合《办法》有关规定,对街道行政检查操作流程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法制审核环节。

  (三)加强执法人员学习培训

  2022年度组织开展了街道27名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班,邀请法律顾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开展专题培训。

  五、强化行政监督

  (一)自觉接受司法监督

  街道指定专人严格按时上报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统计报表,年度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着力加强街道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年度未发生被人民法院或复议机关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变更或判决行政赔偿的案件;未发生拒不履行生效的法院判决和裁定、复议决定以及有权机关责令改正的决定等监督意见的行为。

  (二)推进“互联网+政务”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我街道制定了《禄脿街道办事处舆情处置机制》。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规定,编制了《禄脿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六、强化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行政纠纷、社会矛盾纠纷,将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年初街道结合人事变动情况调解充实了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二是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工作制度。为确保行政调解工作顺利开展,强化行政调解程序的规范化,我街道于2013年制定并印发了《禄脿街道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对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经街道自查,该制度符合有关规定且符合现行工作实际,继续延用执行。三是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机制。不断伸长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触角,坚持“地区排查、部门排查和单位排查”相结合,扩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覆盖面,将各个领域、行业和群体的问题都纳入了排查的范围,采取了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特别防护期排查等方式,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频率和针对性,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的台账。四是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现有调解员56人,其中9人本科文化程度,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5人,32人高中及中专文化程度。五是认真履行行政调解职责。街道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禄脿司法所及各中心、部门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认真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化解;全年共受理调解矛盾纠纷120件,调处成功117件,成功率为97%。

  七、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2018年,按照昆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确定2018年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对象的通知》(昆推法办〔2018〕2号)文件精神,我街道被列为2018年度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培育对象。2019年,成功创建昆明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标志着我街道的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上级法治部门的认可。

  2022年,我街道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大胆探索、先行先试,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确保安宁市成功创建为首届“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八、存在的不足

  通过一年的努力,我街道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部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部分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理念淡薄,有的部门对依法行政“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只重制度建设、不重行动落实”。

  二是行政执法不严、执法监管力度不够、尤其在监违建筑监管等方面执法监管不到位。少数执法部门服务意识淡薄,管理环节多、程序繁、时限长、效率低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与依法行政的新要求不相适应有待进一步提高。

  九、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街道全体干部职工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推进科学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依法行政作为日常工作的基本准则贯穿始终,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措施,层层推进,扎实推动我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明确职责,认真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再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中心、部门及具体责任人,促使他们认真履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三)加强培训学习,提升队伍素质。根据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积极邀请法律顾问及市政府法治机构为街道干部职工开展针对性强的法律知识讲座及执法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综合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执法方式,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开展的制度保障。要着眼新形势条件下依法行政工作面临的新特点、新要求,根据街道实际情况,不断探索和完善依法行政的方法措施,以制度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要发挥制度建设的基础性作用,在进行制度建设时,努力推动工作方法与执法方式的创新,确保制度的明确具体、科学规范、切合实际、切实可行。

 

  安宁市人民政府禄脿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