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财政局关于云南安宁产业园区(安宁片区)禄脿化工园区(地块一)场地平整项目、安宁工业园区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云南安宁产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概算审核——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云南安宁产业园区(安宁片区)禄脿化工园区(地块一)场地平整项目、安宁工业园区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云南安宁产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概算审核
购买服务内容:云南安宁产业园区(安宁片区)禄脿化工园区(地块一)场地平整项目、安宁工业园区企业法律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云南安宁产业园区现代商贸中心基础设施配套(一期)项目概算审核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财政局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13.78万元,从市级财政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服务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均须注册在本单位),并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职称);
(3)财务要求:竞价单位须提供2019-2021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资料。
(4)税金记录: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若成立未满3个月的,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5)信誉要求:涉及供应商的“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失信信息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查询提供;供应商没有此项失信信息的,作出声明函,在编制报价文件时提供。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19日(较前一个时间节点间隔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丁朝云 联系电话:68669394
安宁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