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县街街道办事处在安宁市委、市政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安宁市2022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的安排部署,紧紧依据建设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围绕法治建设工作内容,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坚持高位统筹。成立全面依法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为领导小组组长,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年度述法述职报告,并按要求开展考评;建立落实学法制度,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上好法治党课,层层压实法治责任。
二是规范决策程序。县街街道办事处制定了《县街街道党工委议事决策规则》、《县街街道办事处议事规则》、县街街道“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等,规范党工委依法执行各项规程。
三是加强科学决策。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求认真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择优选聘云南成业律师事务所5名职业律师担任街道及所属11个村(社区)法律顾问。2022年,成业律师事务所参与街道重大决策会议2次,参与决策论证过程并提出咨询意见并修改文本2件;为街道办事处及11个村(社区)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191份;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1次;参与乡村振兴项目谈判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4份;在法律顾问的审查与修改下,修订了《县街街道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制定了《县街街道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关于对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工作监督的通知》、《村(居)集体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流程,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探索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党员会、代表会制度,强化“四议两公开一监督”。截止到11月30日,全街道执行“四议两公开”488 件,对各个重点项目需经街道会议集体研究审核立项后方可实施,有效保障了科学决策,避免了违法事件发生。
(二)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矛盾排查化解
一是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县街街道共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共14个,调解干部18人。2022年共举办基层干部和调解主任培训班2期,通过人民调解专干、“云智调”人民调解业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熟练运用网络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和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
二是开展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县街街道办事处与县街司法所、派出所协同配合,每月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例会,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12月1日,召开群众工作联席会议8次、矛盾排查会议8次;调解一般矛盾纠纷475件;受理(办理)信访件460件,接访128人次;协调处理办结辖区内14件大的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
三是依法处理各类突发事件。2022年街道共协调处理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5件,参与村民与企业经济补偿事件3次,参与村民与承租方租用合同纠纷事件2次,参与解决劝访2次,主持参与调解意外伤亡经济赔偿事件处理7件。建立完善《县街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县街街道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处置应急预案》等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机制,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工作抓起,做到防患未然。
(三)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配备公职律师1人,在重大事项、对外合作项目洽谈、政府采购等工作方面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下一步计划提高公职律师法律服务在党务、执法等工作中的比重,加大各项事务中的法律参与度。鼓励并支持单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资格且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公职人员申请担任公职律师,支持在职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充实街道办事处法律工作队伍。
二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县街街道办事处现有“法律明白人”33人,各村(社区)均有3名。2022年度县街司法所以会代训组织举办基层干部和调解主任、“法律明白人”培训班4期,人民调解员培训1次,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共参与街道组织的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5场次。
三是建设法治阵地,做好法治宣传。一方面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复核、创建达标审核工作。截止到2022年12月县街街道11个村(社区),复核创建率100%,共有“昆明市级民主法治村”10个,“国家级民主法治村”1个。建设县街街道金圳广场公园式宣传阵地1个,县街街道下元良小箐口村法治主题公园1个,其余村(社区)均有不同法治宣传栏。另一方面做好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3.15”、“科普活动周”、“法治宣传月”、“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在各村、社区举行了共6期宣传活动,半年来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材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1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此外扎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工作。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国家安全教育法》相关法律条款,开展问卷测试、线上培训等工作,提升机关干部法律素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虽然街道在法治宣传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是部分企业、群众法治意识薄弱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特别是个别矿山企业法治观念淡薄、社会责任缺失的问题比较突出,少数群众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后,不通过法律渠道寻找援助,形成了社会稳定的问题隐患。
二是工作成效有待增强。街道机关有些部门在矛盾调处、信访回复等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问题,“中梗阻”问题不同程序存在,没有形成合力,影响了工作效率;部分基层组织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担当不足、力度不够,存在遇到矛盾往上交、信息掌控不及时、措施办法不得力等问题,影响了工作成效。
三、下步打算
一是提升能力素质。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切实提升街道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能力;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持续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压紧靠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良好工作格局,整合街道机关、村(社区)、企业等多方力量,形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行政复议等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等工作,确保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进一步完善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制度,充分发挥街道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安宁市人民政府县街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