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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212-647739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12-14 16:48
名 称: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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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4 16:48 浏览次数: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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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入实施“八五”普法的关键一年,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要求,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为重点,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度体系为抓手,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支撑,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贯彻落实,抓紧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制和工作机制

早谋划早部署,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与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积极制定督察落实机制、考核奖惩机制、目标责任机制、组织领导机制,由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科室配合,提前谋划,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掌握工作要点,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制定了《安宁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工作计划安排意见》(安城管〔2022〕2号)文件,确定我局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确保我局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在党委领导下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确保法治建设的要点工作切实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措施落实。

.健全党委(党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严格落实《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规则(试行)》《行政班子会议事规则(试行)》和《安宁市城市管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修订)》等制度文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组建局案审委员会,发挥民主决策和法律顾问作用,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今年我局与云南宁湖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积极开展律师驻队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咨询和法治支撑。为行政执法严格“把关”。

3.推动依法治市重点工作落实

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和平安安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任务分工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的意见》《〈法治安宁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推进相关工作并按照要求报送材料。积极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加强法治建设机构和人员力量,推选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出任公职律师。

(二)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1.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未出现不及时清理导致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继续使用的情况;我局最近几年未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因此无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法律法规依据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规范的情况。下一步,根据实际工作需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我局将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要求制定规范性文件,根据地方法规及时制定配套规范性文件。今年内,根据我局的职能职责,我单位未进行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制定工作,若接下来我局有涉及该项工作,将及时按程序进行备案审查。

2.组织或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或法律法规实施调研

为推进我市智慧城市管理工作取得成效,我局王宏明副局长的带队参加了6月23日——25日赴广州市、佛山市智慧城市管理工作的调研学习。调研过程中,在碧桂园物业带领下,深入凤凰城、碧桂园总部和佛山市新造镇曾边村,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会交流等方式,了解智慧城管、智慧公园、智慧园林、垃圾分类等相关情况,形成《关于智慧城市管理的书面调研报告》。

(三)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干部职工学法用法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机会,加强对宪法、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和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本的学习宣传工作。并按照要求撰写相关学习心得,确保学习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组带头学法,深入系统学习法律理论,为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培训。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城管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建设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高素质执法队伍。通过开展集中培训、在线平台自学等方式推进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定期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增强队员的法治观念,为规范文明、公正严明执法奠定坚实基础。2022年,共组织法律知识培训2,培训执法人员273余人,对全市城管执法人员组织开展为期六天的城市管理暨行政执法规范化培训,邀请住建部干部学院教授苏明伦教授开展行政执法培训工作、《行政处罚法》方面的专题授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及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为提高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规范法律文书制作程序,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2022年5月12日,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事务运用重难点,培训重点从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亮点,行政处罚相关概念、法律原则、具体内容和法律程序等方面进行专题学习培训。2022年6月21日按照省司法厅文件要求,安排法治部门人员参加云南省司法局厅行政处罚法线上培训。2022年6月开始开展2022年度保密教育线上线下培训活动,学习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参加线上考试,取得保密教育培训证书。2022年10月20日,根据关于印发《2022 年安宁市“八五”普法讲师团 “法律六进”巡讲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局邀请宁湖律师事务所张聪主任到我局进行党风廉政党课教育活动,张主任利用廉政警示案例和社会热点向干部职工讲解了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对职务犯罪的认识,促进了我局廉政建设工作。2022年11月18日,我局开展了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的学习会,向参会人员就各项条款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增进了我局干部职工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日常工作中通过“学习强国”“云岭先锋”在线学法。利用在线平台学习资源开展学法活动,做好统计排名。2022年,在岗职工参加普法学习,参加率为100%,通过普法学习,检验了我单位全体职工普法知识储备,体现出了职工法律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的进一步提升,促进了广大职工更好的做好本职工作。

2.落实普法责任

根据《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要求,抓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认真履行普法责任主体的职责。开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进一步加大对新媒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各类普法“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吸引力。加强对城市管理综合类、市容市貌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市政绿化管理、渣土运输及弃土场管理执法;持续开展前置服务,紧紧围绕城市管理所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能以及工作推进监管中出现的难点问题,着力培育“倾情服务”意识,对市政设施、绿色图章两项行政审批和渣土运输、违法建设处置两项监管难点较多的工作开展了前置服务工作;采用宣传栏、宣传册和互联网等形式多样、有的放矢开展宣传,进一步扩大需求受众群体。

2022年开展多次普法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和《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条例的宣传学习活动。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参与“12.4宪法宣传周”。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持续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大力宣传与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建筑垃圾治理、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市容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通过城管知识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广场等方式,多形式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设置宣传橱窗,公示安宁市城市管理职能职责、行政审批流程、定期更新工作动态8期;结合当前企业、商户发展经济实际困难和需求,本着既服务好商户又管理好市容环境的原则,制定《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民生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过前置服务,开展普法宣传和涉企政策培训、推行“首违不罚”开展“柔性执法”、“鼓励开展商业促销活动”“设立便民服务点保民生促消费”等措施探索营商环境优化措施,实施便民利民举措,促进全市消费持续恢复。2022年,共对全市62个重点工程项目、38家渣土企业、40余户商户开展前置服务,向企业、商户、市民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进一步强化普法与执法、司法的融合程度,大力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活动,推行说理式执法,推动在执法活动中实时普法。充分利用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围绕涉及城市管理领域典型案例,采用形式丰富多彩、内容通俗易懂的模式开展宣传。于“安宁市城市管理局”公众微信号上开设“以案释法”专栏,刊载普法案例,开展以案释法教育,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活跃度和吸引力。

3.加强法治文化建设

积极加大法治文化的阵地建设,在公园、广场、长廊等法治阵地中注入法治文化元素,打造集观赏、娱乐、休闲、旅游和法治宣传、教育、引领等功能为一体的法治宣传阵地,涵盖“法律知识”、“法治名人典故”、“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与传统结合的法治文化,推动法治宣传常态。

(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1.加强法律实施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昆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昆明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劝导查处占道经营、溢铺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违法违规建筑、渣土泼洒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721”工作法。2022年,共劝导占道经营12868起,劝导溢铺经营3239起,引导非机动车规范停放14341起,制止乱堆放、乱排乱倒等市容乱象8872起,劝导违规设置、散发广告12497起。强化违建治理,不断净化城市空间。2022年度安宁市大赶考目标治理任务45万平方米。截止10月20日,共计治理完成1341宗,面积53.60万平方米,已提前超额完成119.1%。劝导带泥污染路面395起,渣土泼洒行为74起,督促工地保洁10359次,依法查处建筑工地带泥污染路面、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未按规定路线及地点处置建筑垃圾等各类案件22起。

2.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我局根据《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精神,按照要求和进度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对我局的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并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好《昆明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在云南省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上进行了公示。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经查,我局今年共有被起诉行政执法案件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100%

3.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指导规范执法,强化执法监督制约。

一是根据《昆明市城管局关于规范昆明市城市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法律文书的通知》(昆城管通〔2020〕30号)要求,对案件的来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决定、送达、执行、结案等程序做出了明确规定,规范了执法程序。二是提前论证保障执法。对重大执法事项,驻队律师提前介入,会同执法人员开展法律论证,通过预设违法情况倒推执法注意事项,帮执法队理清执法思路,研究法律对策,减少法律风险。三是案卷审核规范执法。驻队律师对行政执法过程中法律适用、执法程序、事实证据、法律文书等进行审查,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程序瑕疵、法律适应不当、文书填写错误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指正,并提出法律意见。

我局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保证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化运行。一是落实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首先健全公示机制,并加强事前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确保“两法一衔接”“双随机、一公开”“社会信用信息系统”相关信息的工作及时录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在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办事大厅、服务窗口等场所,公开我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时限和监督方式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其次规范事中公示,按照规定,严格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最后加强事后公开。完善公开信息的审核、纠错和监督机制,全面推行执法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严格落实投诉举报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保证行政处罚程序的规范化运行。首先是制定实施《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其次是完善执法记录仪的配备。目前配备执法记录仪250台,信息采集仪3台。第三是规范文字记录、音像记录。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应当通过使用规范执法文书、使用音像设备等方式,对现场执法检查、案源登记、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事先告知、听取陈述申辩、听证、处理决定、送达、执行、催告、组织行政强制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案等执法各个环节进行全面记录。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制度。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安城管〔2019〕17号)要求,进行法制审核。通过法制审核,全面核查实施主体、行政许可范围、事实证据认定、适用法律、执法程序、行政执法案卷档案制作等各个方面。保障了行政执法行为和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2022年,我局政策法规室共审核案件41件。根据《安依治执〔2021〕5号关于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通知》严格落实“三项制度”推行情况报告制度,总结提炼典型经验,每季度及时将上报工作情况的书面报告和推进情况表。

(3)根据市司法局文件,参加2022年安宁市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2022年昆明市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案卷评查。今年参加评查的行政处罚案卷有10件评为优秀,3件评为合格,没有不合格案卷,行政许可案卷有6件评为优秀,3件评为合格,没有不合格案卷。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评查结果,我局深刻剖析问题原因,对标对表,认真进行整改,上报整改情况报告。

(4)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执法监督投诉案件,对于执法监督案件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执法人员进行核实办理,并按要求及时进行回复,确保执法监督投诉案件有效办理。经自查,今年内我局没有发生执法监督投诉案件。

(5)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和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根据《昆明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的通知》要求,统筹安排我局2022年完成全国统一标准样式行政执法证换发申请、网考、领证工作,根据云南省司法厅文件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工作。2022年9月7日根据昆明市司法局文件要求,安排持有执法证及需要申领执法的领导干部职工参加安宁市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2022年10月,根据市司法局要求,组织100名职工参加安宁市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考试。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我局已按要求大力推进“放管服”、“减证便民”、“政务服务”三项工作。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优化营商环境,按照 “一设立、两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实,优化精简审批材料,建立容缺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柔性执法“五张清单”》、《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做好各项审批业务的接件办理工作,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700余件,优化了审批流程,打造了公开透明的阳光行政审批机制。经自查,今年内我局并未出现规范性文件被撤销或责令修改的情况;未出现财政、审计等监督发现重大问题的情况;未发生公益诉讼;按要求做好两法衔接工作,共作出行政处罚案件25件,我局未有需要移送到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没有发生具体行政行为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确认违法或变更、撤销的情况;也没有发生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重大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严格依法行政,没有发生未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未收到法院、检察院的司法建议书,若接下来我局有涉及该项工作,将做到按时限要求及时回复,确保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分项

(一)巩固深化“强转树”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和服务水平,在全国住建部组织的“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中,潘志平同志荣获住建部“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先进个人表彰。

(二)城管女子巡查队获评2022年度云南省三八红旗集体表彰。

(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行绿化容缺审批验收新机制,助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四)推进垃圾分类强制小区建设,安宁市垃圾分类考核工作保持昆明市郊县区板块第一名。

(五)以新城“公园+”,老城“+公园”的工作思路打造出具有安宁特色的“市民—公园—城市”和谐宜居的城市人居生活样本,多次在中央、省、市媒体宣传报道。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年以来,通过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当前在城市管理的依法治市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执法培训、检查制度化、系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二是部分个人对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流于形式,学用不能有效结合,导致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高。三是办案手段不够创新,对新出台的《行政处罚法》、《昆明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2022年版)》还不够熟悉,办案程序还不够规范。四是普法宣传效果还有待加强,宣传方式不够丰富,没有充分利用不同的宣传媒介。

四、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弘扬法治理念,塑造法治精神。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法治理念,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通过完善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制度、执法检查制度、领导干部带头说法制度、学法考试档案管理制度,真正形成浓厚的学法用法氛围,巩固提高全体城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

(二)严格法治政府建设,坚持文明执法。

从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形象建设抓起,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办案手段,规范办案程序,增强执法人员工作能力,锤炼严谨、唯实的办案作风,不断提升城管队伍法治政府建设、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执法监督,完善长效管理和考核机制。

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落实政策、规范执法。不断加强问责的力度,强化责任追究,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

(四)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巩固宣传效果。

虽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但还需要创新宣传方式,借助多媒体形式,采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贴合群众生活实际的方式,开展法治建设的宣传工作,夯实巩固宣传效果。

安宁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