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来,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在中共安宁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精心指导和全力帮助下,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稳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也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安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及《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任务清单》要求,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法治型、学习型行政机关建设,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做好安宁市农业局的依法执政工作,安宁市农业局切实加强了组织领导,结合安宁市农业局实际,研究制定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实施方案》(安农党[2018]2号),对安宁市农业局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充实,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属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的依法治理工作。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梳理制约分享经济发展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二是按照昆明、安宁市的要求,实施网上大厅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积极推行行政审批办事制度与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实行“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合理调整压缩审批时限,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行政审批业务(政务中心农业局服务窗口)系统全部接入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实施一窗受理做好了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网上办件、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办理行政审批事项994件(含拖拉机检验),首问首办率及现场办结率达100%。
(二)梳理权责事项,完善权责清单
严格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明确了各项行政执法内容,梳理了权责事项,进一步完善了权责清单。我局共有权责清单117项,其中行政许可权责清单32项,行政处罚权责清单64项,行政强制权责清单10项,行政检查权责清单3项,行政确认权责清单1项,行政征收权责清单1项,其他权力6项。
(三)依法开展行政执法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部门法,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完成向司法局报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在开展执法过程中,做到了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树立了农业执法人员良好形象。在执法中全过程留痕,确保了执法活动有档案记录可查,重大执法决定均进行了法制审核并及时公布执法检查结果和案件信息。目前,已上报市司法局12期并备案,每月实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结果公示于安宁市人民政府网共12期。
二是做好行政审批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办结拖拉机检验、期满换证、注销、转移一共956个,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经营代销种子/经营不分装种子)3个,农药经营许可证13个,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10个,动物诊疗许可证10个,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1个,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家畜卵子、冷冻精液、胚胎等)到期换发1个。
三是严格执法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规范执法文书的制作,提高办案水平,2022年,共办理完成行政处罚案件6件,已全部办结,包括未建立养殖档案1件,罚款1000元;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案2件,共计罚款6000元;未到安宁市种子管理机构备案,也未领取《种子经营备案书》擅自销售种子案件1起,罚款6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生产的饲料未经产品质量检验案件1起,罚款16000元;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种植大白菜案件1起,责令立即停止不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种植大白菜的行为,罚款3000元。以上6件案件共计罚款3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6000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使用限制农药毒死蜱违法线索2条,公安机关已立案。2022年我局无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四)加强市场领域监管
一是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定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在种子、兽药、种畜禽、农业机械推广等领域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完成部门抽查2次,部门联合抽查3次(在我局牵头组织下,联合市林草部门对3家种子经营企业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3家种畜禽、1家农业机械推广开展了联合抽查),配合完成省级部门抽查1次,配合昆明市级相关部门完成抽查2次,配合安宁市林业和草原局完成抽查2次,抽查结束后,按照相关要求将抽查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上及时进行公示。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和督促整改工作,进一步促使经营主体单位更加规范、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建立以“互联网+监管”为依托的新型监管模式。对安宁市区域内的98家农药经营单位主体信息全部纳入“一张图”和云南农药数字监管平台,并为农药经营主体开通手机APP经营单位信息, 按时上报农药进销货台账、禁限用农药实名制购买等信息。监管人员通过平台对各主体上报的经营信息进行分析,实行非现场式监督管理,减少对被监管企业日常运营的干扰,全年共开展线上监管86次。
三是加强执法监督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农资市场巡查,强化农资市场检查监督,尤其是在主要农事季节,集中力量围绕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重点产品,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坚持到养殖场、屠宰场、兽药、饲料等场所进行检查监督,加强检测监测。开展“十年禁渔”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全局出动执法人员1639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62辆次,对涉及持证照经营门市、市场开展了排查,检查全市农资经营企业(经营店)门市1712个,在执法检查中加强对经营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积极督促其依法经营。
(五)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今年3月,我局与云南奥洋律师事务所签订聘用合同,承办律师为沈睿、胡贵荣两人,为我局重大决策,草拟、制订、审查或修改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各类会议及谈判提供法律依据,并提供专业化法制宣传、教育、培训。2022年,云南奥洋律师事务所共协助我局拟订、审核合同45份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4起行政执法案件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8份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核、完成10次法律培训、8件信访接待案件、接受12次线上日常咨询、参与3起行政处罚案件。
(六)全面落实案卷评查工作
今年按要求报送市司法局14件行政执法案卷参加开展的抽查集中评查,其中行政处罚案卷9卷,行政许可案卷5卷,案卷评查均为优秀,其中也存在不足之处,我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单》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整改,进一步规范了执法文书制作,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
(七)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及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并组织了71名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考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加强执法证管理,按要求及时组织开展执法证到期换证和换发全国统一标准执法证工作,全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93人,持省政府行政执法证93人。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出台配套文件,并落实到位。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农业执法简报宣传,定期公开工作报告及总结。三是今年我局在政务网上公开工作简报144期。
(九)加强普法宣传工作
一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安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和《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严格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针对日常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禁渔期禁渔、打击假劣农资和非法屠宰等专题宣传活动,推进“放心消费在昆明”行动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利用农技培训、田间教学、纠纷调解和“3·15”“春耕备耕”“12·4”“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农民丰收节”、“科技下乡”“专项整治”等重要节点和重要时段,结合发放资料、设点宣传、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防诈骗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机安全、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涉农法律法规,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增强守法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乡村治理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三是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联合安宁市司法局制定印发了《安宁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实施方案》,对全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进行了认真安排部署和贯彻落实,严格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按照2022年底,全市50%以上的行政村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推荐的方式确定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54户,并对学法用法示范户进行了挂牌,占全市65个行政村的83%,2022年任务已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还不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时代发展,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要求越来越高,另因平时工作业务繁忙及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不够,对农业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时间不够,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及执法技能有待提高。
(二)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依法行政的舆论氛围不浓。在市场检查过程中,管理相对人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干扰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给农业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各级法制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做好我局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治理等工作。继续组织农机管理、农安、动监、农科到相关街道开展打假护农活动。加强农业执法队伍建设、案卷评查、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
(二)普法与依法治市工作。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部门法,做好法治安宁建设及创建“平安安宁”活动。增强和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为我市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保驾护航。
安宁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