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2023-2030)
发布时间:2022-12-30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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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 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昆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云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前期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要求,扎实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由安宁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编制,以《昆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为指导,紧密衔接《关于加强南部地区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发〔2020〕17号)、中共安宁市委、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聚焦加快安宁南部地区发展的关键要素 扎实推进实施意见落地的十条扶持办法》(安通〔2020〕12号)、《安宁市“十四五”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等文件规划,结合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相关工作成果、经验,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发展形势,并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安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建设标准与内容、建设空间、建设监管与利用、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和保障措施等,为安宁市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重要依据与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