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三对标、一规划”精神,更好地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和《昆明市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相衔接,用规划引领安宁市的水土保持工作,科学指导安宁今后的水土保持工作,使水土保持治理工作更具成效,扎实推进区域水土保持工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特开展《安宁市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年》编制工作。
二、目标任务
根据《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范(SL335-2014)》,本次规划以2020年为现状基准年,规划期为10年(2021-2030 年),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0年。
(一)规划目标
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报告(2016-2030年)》和《昆明市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年)》中对安宁市水土保持任务的要求,同时考虑安宁市水土流失治理的需要,在对全市自然、社会经济、水土流失、水土保持现状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全市社会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发展对水土保持要求,确定安宁市近期规模(2021-2025 年)和总规模(2021-2030 年)的水土保持规划目标和规模。
总目标(2021-2030 年):到规划水平年2030年,基本建成与安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km2,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控制在适当范围内,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新增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 8万t,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明显减少;林草植被覆盖状况及生态质量持续向好,水土保持综合监管能力满足新时代水土保持要求。
近期目标(2021-2025年):到规划水平年2025年,初步建成与安宁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重点防治地区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25km2,水土流失面积和强度有所下降,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新增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3万t,输入江河湖库的泥沙有效减少;林草植被覆盖状况及生态质量稳中有升,创新水土保持综合监管能力。
(二)规划任务与规模
水土保持总任务是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加强综合治理,保护和建设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加强预防保护,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以普渡河-扒河分水岭县(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青龙峡县(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为重点,结合重要饮用水水源地等区域,明确生产建设活动的限制或禁止条件,实施生态修复,保护和建设林草植被,提高林草覆盖度和水源涵养能力,维护供水安全;统筹各方力量,以小流域为单元,采取工程、植物、农业耕作等措施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近期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 25km2,规划期总目标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2km2,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减少进入江河湖库泥沙;严格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性监测,完善水土保持信息化;强化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施工、监测及验收等流程;强化水土保持科技支撑,提升综合监管能力。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方略
按照因地制宜和突出重点的方针,以《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年)》和《昆明市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 年)》为指导,遵循相互衔接、突出特点、服务整体、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原则,综合分析安宁市水土流失及其潜在危害的分布状况、防治现状、各区水土保持功能重点维护和提高,以及水土保持未来工作方向,以“两屏一带一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格局及“一屏一保一护一治”重点工程布局,具体内容如下:
预防:保护林草植被和治理成果,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面预防水土流失,提高水源涵养能力,维护生态安全。重点构建“一屏一保一护”水土保持重点预防布局,即生态屏障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和人居环境维护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布局。
治理:在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开展以小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整治。重点构建“一治”水土保持重点治理布局,即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布局。
监测及信息化:加快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性监测,完成水土保持信息化等工作。
综合监管: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和完善水土保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提升水土保持公共服务水平。
(二)区域布局
根据因地制宜,分区防治的指导思想,结合各分区水土流失现状及需求分析,统筹考虑相关行业的水土保持工作,拟定分区水土流失防治方向、战略和基本工作要求。
1、安宁西部中低山水源涵养生态维护区
本区位于安宁市南、西、北部,涉及八街街道东南西部、县街街道西部、草铺街道西南部、禄脿街道西部、青龙街道北部、温泉街道北部和连然街道北部。区域主要为普渡河与扒河分水岭地带,部分为螳螂川两岸,是安宁市县(市)级、乡镇(街道)级饮用水水源地主要分布区域,同时涉及双河磨南德水源林保护区和 4 处昆明市一级水功能保护区。该区上游为河流源头,区域地势较陡,林草植被覆盖度较高,人口密度低,水土流失轻微;下游区域为安宁坝区边缘,地势较缓,零星分布有耕地资源。本区水土流失主要防治途径如下:
(1)加强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径流区预防保护,采取生态治理模式,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加强水源涵养林保护,加大植树种草、疏林地补植补种,对现有林地、疏林地进行封山育林管护等措施来调节径流,提升涵养水源能力。
(2)实施封育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强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封山育林和防护林建设,保障生态安全。
(3)加强区域生产建设项目综合监管,限制或者禁止在一级水功能保护区、水源林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进行资源开采等活动,加强区域水土保持管理措施。
2、安宁中东部坝区保土蓄水区
本区位于安宁市中部和东部,涉及八街街道中北部、县街街道东部、金方街道南部、太平新城街道南部、草铺街道东北部、禄脿街道东部和青龙街道南部。区域主要为鸣矣河、县街河和九龙河的中下游区域,大部分范围属于坝区,区域地势平缓,耕地资源较为丰富,土地集约经营水平较高。本区水土流失主要防治途径如下:
(1)改造坡耕地,修筑梯田,保护耕地资源,建设一批高稳产基本农田。改善生产条件,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发展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
(2)以小流域为单元,以蓄水保水和土壤保持为核心,着重建设坡面水系及小型水利水保工程,拦截、分流、蓄积地表径流。
(3)对局部现有林地进行生态修复,以植树种草、封山育林为基本内容,实施补植补种和封山育林管护等措施,提高森林覆盖率及林地质量,拦蓄、抑蒸、减缓地表径流。
3、安宁东北部坝区人居环境维护区
本区位于安宁市东北部,涉及太平新城街道北部、金方街道北部、连然街道南部、县街街道北部、草铺街道东部和温泉街道南部。本区为安宁城市区,城市化率高,经济较发达,人口相对密集,生态环境和居民生活质量较差。区域主要为沙河、清水河流域和螳螂川在安宁境内的中上游两岸区域,除沙河上游两岸为山地,其他大部分范围属于坝区,区域地势平缓。本区水土流失主要防治途径如下:
(1)建设生态景观型小流域,对河、沟渠边岸配置护岸护堤林、建设生态河道、园林绿地;对城市“四沿地带”、“五采区”进行生态恢复;城市建筑群区域推广绿色屋顶、透水铺装、植草沟、渗井、湿塘、雨水湿地等设施促进雨水的积存、渗透和净化。
(2)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监管,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职责,切实防治人为水土流失。
(三)重点布局及重点项目
1、重点布局
根据《云南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昆明市水土保持规划(2020-2030 年)》《昆明市水务局关于划分昆明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及安宁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情况,结合安宁市“两屏一带一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总体布局,进行安宁市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布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域为普渡河-扒河分水岭地带、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和人居环境周边“四沿地带”,水土流失较轻,以保护源头水、饮用水水质和维护人居环境为重点的区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域主要以安宁市中部为重点,重点关注农业耕作区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
2、重点项目
根据重点布局情况,以小流域为单元,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的项目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分类,确定重点项目实施的近、远期规模,提出“一屏一 保一护一治”重点工程布局。
“一屏一保一护”——指以生态屏障建设、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人居环境维护为重点,保障生态安全、提高水源涵养能力、保护水质、控制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环境质量,进行生态屏障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和人居环境维护水土保持重点预防项目布设。
“一治”——指以安宁市中部农业耕作区为重点,对局部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进行重点区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重点项目布设。
相关政策文件:安宁市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