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单位公示(2022第5号)
发布时间:2023-01-05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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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关于印发云南省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延期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中心审核认定,现将《2022年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单位名单(第五批)》(附件)予以公示。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6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华源 0871-68690687
附件:2022年度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单位名单(第五批)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