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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1-655065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09 14:17
名 称: 安宁市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4:17 浏览次数:70
字号:[ ]

    根据安宁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水务局围绕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编制此报告,现公布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至2022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宁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宁湖大厦14楼,邮政编码:650300,联系电话:0871-6869236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人,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按安宁市人民政府要求主动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包括机构概况、公示公告行政执法、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信息,其中主动公开部门文件、信息242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安宁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栏发挥的作用,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明确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事务,日常新发布的政府信息要对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以及公开内容的行文规范、用词恰当性、内容保密性进行审核,审核由涉及科室长、涉及科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保密审查员进行审查,审查后完成签批方可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全年,安宁市水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安宁市水务局未搭建微信公众号、抖音、微博等政务新媒体,我单位依托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涉及我市涉水事项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内容更加丰富、全面一年来,无涉密信息在政府网站公开,也不存在虚假或误导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42.229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仍不完善。虽明确政务公开负责科室、负责人以及各科室在政府公开中应负责配合落实的事项,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沟通不够等问题,致使公开内容不够及时。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务仍需提高。

三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深度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2.结合昆明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安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我局对方案目录中涉及事项进行了细化安排部署,并针对涉及事项进行责任科室落实,明确主体责任,并及时公开。

为提升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质量,针对公开的信息主体进行识别并公示到相应栏目中,保证信息的栏目准确性;针对公开信息内容增加保密审查,确保公示内容无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2022年全年我单位不存在因审核不严导致将不应通过互联网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个人信息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