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结合安宁市发改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际,特编制《安宁市发改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地址:安宁市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18楼1821办公室,邮编:650300;电话:0871-869900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安宁市发改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安宁市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信息280条,其中:投资安宁54条、诚信安宁39条、电子商务32条、公示公告2条、政府购买服务2条、利企惠民1条、社会和经济发展统计信息1条、价格监测50条、市级财政预决算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策解读3条(政策解读均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解读形成采用图说方式)、建议提案办理6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83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要求,进一步明确申请渠道、办理流程、收费情况、注意事项。按照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五步工作法,统筹抓好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2022年我局共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5件,其中:不掌握信息无法提供的有2件、部分内容公开的有2件,已提供的有1件。
(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安宁市发改局未出现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1. 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2.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具体抓、有关科室各负其责、专人负责信息发布的工作模式。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负责人复审、分管领导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全面核查政府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平台建设及政务新媒体管理情况。
安宁市发改局主要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投资安宁”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信息(其中微信公众号主动发布信息269条),注重把传统公开方式与现代信息化手段结合起来,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多渠道公开信息,增加公开的实际效果,最大限度地扩大公开覆盖面,不断丰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六)监督保障情况
1.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局办公室牵头此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工作职责将不同类型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相应的科室,进一步压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如对审核不严、公开内容失真、造成负面影响等问题的,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效果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对违反《条例》的行为及时纠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全面、真实,努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及年度目标的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5 | 0 | 0 | 0 | 0 | 0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对本部门的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内容不全面,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内容简单,质量不高等问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实用性有待提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重点领域和政策解读等信息不足、公开内容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
(二)改进情况
1. 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实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公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查缺补漏,建立规范科学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方式、渠道和提交方法,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适时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更新行政服务指南,研究制定完善有关制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3. 进一步加大工作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创新工作方法,突出重点,及时公开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使信息公开业务更加有序、便民、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
(二)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2022年,安宁市发改局按照昆明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1. 落实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昆明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公开了《安宁市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
2. 落实规划信息公开。为了全面展示全市规划体系,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公开了安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九大举措”。
3. 落实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在重大项目批准服务栏目公开了《节能审查办事指南》《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办事指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事指南》;在重大建设批准结果栏目按月公开了项目批复和节能审查意见,截至目前在重大项目领域共公开信息83条。
4. 落实民生保障领域信息公开。为牢守社会民生事业底线,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按月公开了四期价格监测情况(含:主要生产资料价格监测情况、居民主要食品价格监测情况、城乡居民服务价格监测情况、城市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零售价格监测情况),截至目前共公开信息50条。
5. 落实财政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了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预算公开(本级)、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预算公开(汇总)。
6. 强化政策解读服务。2022年发改局在政策文件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对《安宁市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安宁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安宁市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了政策解读,公开了发布了一图读懂安宁市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一图读懂《安宁市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方案》和《一图读懂信用修复流程真真切切解难纾困》,政策解读材料内容完整,并与原文网址链接相互关联。
2022年发改局未发生泄密事件,不存在通过互联网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含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和个人信息在政府网站或政务新媒体上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