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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1-727905 主题分类: 2022年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1-17 10:46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公开,信息,政府,工作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0:46 浏览次数:75
字号:[ ]


2022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宁市草铺街道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栋;邮编:650300;联系电话:0871-686996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

我局认真落实《安宁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及时更新政府网站相应栏目的政府信息,2022年通过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累计主动公开信息32,其中:公开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审批情况293个,公开排污许可办理情况15件,公开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车木河水库水质监测情况4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70件、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0件,公开2022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落实情况17件,公开建议提案办理落实情况7件,目前,我局共涉及两个网络舆情平台,分别为云南信访系统及“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2022年共接到环境污染举报共86件,处理回复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严格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10件,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0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2年,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主动公开内容。按照“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

(四)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了环保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了内部审查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强化追究问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目标,明确具体业务负责人,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坚持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建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违规违纪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稳步推进。

(五)平台建设

2019年11月7日开通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绿色安宁”微信公众号,2022年微信公众号号“绿色安宁”主动发布信息221条。“绿色安宁”微信公众号充分发挥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内容上讲,“绿色安宁”微信公众号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打造生态环境工作信息发布栏目,让群众能及时了解安宁市生态环境工作实事和政务动态从行动上讲,“绿色安宁”微信公众号积极转发国家、省、市重要信息,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全市政务新媒体平台实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2

0

0

0

1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2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1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2

0

0

0

1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信息公开的力度不断加大,内容也逐步规范,但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进一步深化政府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流程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和宣传,增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营造良好的政务公开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深化生态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加大行政许可公开力度,我局严格审批环境影响报告,及时公示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二是持续做好中央、省、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我局积极落实整改,及时公示。三是常态化做好城市空气质量状况、地表水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辐射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信息。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件数为0,收取金额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