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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3-679678 主题分类: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2-02 17:00
名 称: 安宁市320国道(建丰城至新哨湾)及二专线(螳螂川至龙山立交)改造工程PPP项目运营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安宁市320国道(建丰城至新哨湾)及二专线(螳螂川至龙山立交)改造工程PPP项目运营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02 17:00 浏览次数: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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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320国道(建丰城至新哨湾)及二专线(螳螂川至龙山立交)改造工程PPP项目运营养护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市320国道(建丰城至新哨湾)及二专线(螳螂川至龙山立交)改造工程PPP项目运营养护服务已由安宁新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现安宁市320国道(建丰城至新哨湾)及二专线(螳螂川至龙山立交)改造工程PPP项目运营养护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实施本项能力并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安宁市320国道(建丰城至新哨湾)及二专线(螳螂川至龙山立交)改造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含320国道(建丰城至新哨湾)及二专线(螳螂川至龙山立交)两个子项。其中,320国道(建丰城至新哨湾)道路全长1.349km,二专线(螳螂川至龙山立交)全长4.133km。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和附属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及电力工程、交通工程等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公司自筹,已落实

招标控制价: 3200000.00/年。

2.2招标范围:安宁市320国道(建丰城至新哨湾)及二专线(螳螂川至龙山立交)改造工程PPP项目运营养护服务,含道路清扫保洁、绿化养护、排水设施维护、道路附属设施维护、电力设施维护等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养护实施范围进行调整。

2.3管护(维护)期限: 3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云南省现行行业标准、验收规范及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并满足招标人需求。

2.5管护(维护)地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在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对实施点位及面积进行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

3.1.3.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类似的道路养护施工或绿化管养或照明养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类似的道路养护施工或绿化管养或照明养护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具体数量)个标段。

3.4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6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7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B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递交:网上上传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根据拟要投标的项目,按照网上投标系统要求上传全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后须自行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并进行确认签名后,方完成全部投标文件网上上传操作。投标人可自行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到达开标会现场提交、解密文件,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投标人和供应商)》,熟悉相关开标流程以保证开标顺利进行,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相应操作,则视为自愿撤回其投标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