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青龙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有关单位:
《青龙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龙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草原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国务院《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云南省森林消防条例》、《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昆明市森林防火条例》、《昆明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安宁市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预防和处置,以及毗邻的乡镇(街道)对街道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街道的领导下,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各村(居)委会制定本辖区内森林草原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森林草原火灾的预防和处置责任制。
2.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草原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3. 各司其责,协调配合,快速反应。本预案涉及的村(居)委会和相关部门,应根据其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4. 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各村(居)委会和相关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工作准备和机制准备,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5. 灾害分级。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森林火灾分为一般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重大森林火灾。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灭火行动
科学应用各种手段扑灭明火、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二)解救疏散人员
组织解救、转移、疏散受威胁群众并及时妥善安置和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三)保护重要目标
保护民生和重要军事目标、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
(四)保护重要物资
组织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五)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
(六)组织指挥体系
构建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一系列体系,从而实现森林草原火灾的及时预防和扑救。
三、组织指挥体系
(一)指挥机构
街道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全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检查、督促各项防、扑火措施及后勤保障的落实。
政 委:杨志国 街道党工委书记 指 挥 长:耿 炀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专职副指挥长:陆炜中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 指 挥 长:柯梦楠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政法委员
尤 林 街道党工委委员、党工委副书记
高 杉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孙存峰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尹正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 洁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高 磊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靳二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 员:戴水根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袁玉杰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王忠萍 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薛芝林 基层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徐晓娟 社会建设办公室主任
马 舒 纪工委办公室主任
李晓明 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袁云华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善永兴 文化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 勇 为民服务中心主任
矣槐斌 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
主任
善永明 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志远 青龙派出所所长
陈阳梅 青龙财政所所长
安国华 青龙学校校长
赵建伟 青龙卫生院负责人
杨慧琼 青龙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利明 白塔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彩荣 双湄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海涛 赵家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张宝兰 青龙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善永明同志担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日常工作,发生森林草原火灾时及时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汇报火灾情况,同时按照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领导要求协调组织街道森林消防应急救援中队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二)主要职责
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人民政府、昆明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安宁市委、市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全街道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指导全街道森林草原火灾的林火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挥、协调森林草原火灾的后勤保障及应急处置工作,强化各部门联动,做到高效协同,增强工作合力。
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青龙中队职责:陈开文担任组长,按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要求执行灭火作战任务。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检查督促全街道各村(居)委会、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等落实森林草原防火各项措施的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可能发生的森林草原火灾进行预测预报;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相关保障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建立专项火灾档案,并提出灾后恢复意见和建议。组长由善永明担任,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为组员。
党政综合办公室职责:负责机关人员的通知调集、车辆保障工作;保持与火灾现场及上级防火指挥部的联系、并及时向上级指挥部通报火灾信息。协助指挥部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全面协调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组长由戴水根担任,党政综合办公室成员为组员。
街道人武部职责:按照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需要,就近组织民兵应急队伍、预备役部队参加扑火救灾、物资运送等工作。组长由孙存峰同志担任。
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职责:负责对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置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移交的问题线索,对在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中未认真履行职责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组长由柯梦楠、高杉担任,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成员为组员。
青龙财政所职责:负责按火灾等级和突发情况及时筹集、调度、拨付扑救森林草原火灾所需资金,并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组长由陈阳梅担任,青龙财政所成员为组员。
青龙派出所职责:负责依法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负责疏散受火灾威胁的群众,维护火场周边地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扑火救灾交通畅通。组长由刘志远担任,青龙派出所民警为组员。
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责:负责协助派出所维护扑火现场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组长由王忠萍担任,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成员为组员。
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职责:配合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做好森林草原火灾的指挥工作;按规定协调衔接消防救援队伍;负责妥善安置灾民,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负责将国家、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森林草原防火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辖区内的各类企业(厂矿)、明确企业(厂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督促指导企业(厂矿)做好周边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预防工作,并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的各项应急后勤保障工作。组长由矣槐斌担任,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成员为组员。
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按优抚政策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受伤、致残人员和牺牲人员的优待、抚恤工作;对街道“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管理,落实监管措施。负责灾民的临时救济工作;负责滞留林区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负责辖区经营性公墓和农村公益性公墓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宣传和管理。组长由袁云华担任,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成员为组员。
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为民服务中心职责:根据扑救工作需要做好后勤保障、物资运送和应急值守工作。划分为两组。一组:李晓明担任组长,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成员为组员;二组:杨勇担任组长担任,为民综合服务中心成员为组员。
文化综合服务中心职责:负责督促街道辖区内各风景旅游区和农家乐等贯彻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措施,加强对导游、游客的防火宣传教育,防止导游、游客携带火种入山。负责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及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宣传报道。组长由善永兴担任,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成员为组员。
基层党建办公室、社会建设办公室职责:按照规定统一接待记者和对新闻媒体发布火情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平息、处置火灾谣言。根据扑救工作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划分为两组,一组:由薛芝林担任组长,基层党建办公室成员为组员;二组:由徐晓娟担任组长,社会建设办公室成员为组员。 经济发展办公室职责:根据扑救工作需要,联系企业机械保障火场道路畅通及开挖防火隔离带;根据扑救工作需要做好后勤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组长由袁玉杰担任,经济发展办公室成员为组员。
青龙学校职责:负责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纳入中小学的安全教育范畴,加强对学校师生安全用火管理,并广泛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动员学生向家长、邻居宣传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规定。组长由安国华担任,相关教职工为组员。
青龙卫生院职责:负责森林草原火灾现场伤员的救护和灾区疾病预防和控制。组长由赵建伟担任,相关医护人员为组员。
各村(居)委会职责:街道各村(居)委会对辖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总责,负责督促检查辖区内各单位、村(居)民小组和干部群众落实森林草原火灾防火扑救措施,根据本预案和辖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启动辖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上报信息并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各村(居)委会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指挥长由各村(社区)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各村(居)委主任担任;专职副指挥长由分管森林草原防火的副主任担任,成员由3-5人组成。
(三)扑火指挥
发生火警火情时,实行归口管理、统一上报制度,火场信息要第一时间向市指挥部报告。街道启动应急预案,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动指挥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青龙中队扑救火灾,街道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到岗就位,负责综合保障、火场清理看守、信息报告等工作。发生一般及其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第一时间上报市指挥部,在启动市级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时,配合上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并入上一级指挥部。
启动街道应急预案时,在火灾现场成立扑火前线指挥部,统一指挥火场扑火力量,设政委1人,指挥长1人、专职副指挥长1人、副指挥长若干人。根据需要设若干工作小组。参加前方扑火的单位和个人要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政 委:杨志国 街道党工委书记。全面负责火场的指挥工作。
指 挥 长:耿 炀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负责组织制定扑救方案、调动扑火力量,安排部署扑救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和有关要求。
专职副指挥长:陆炜中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协助指挥长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副 指 挥 长:柯梦楠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政法委员
尤 林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高 杉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孙存峰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尹正勇 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 洁 街道党工委委员、组织委员
高 磊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靳二彦 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按照职责分工和政委、指挥长的安排做好信息联络、综合保障、交通安全、火案查处、隔离带开挖、火场清理值守、新闻报道、约谈整改、责任追究等相关工作。
街道指挥部根据需要设立火场前线指挥部,下设相应的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任务分工如下:
指挥扑救组:街道党工委书记杨志国牵头,指挥长耿炀、专职副指挥长陆炜中、各副指挥长等参加。负责前线火场的组织、指挥、后勤等工作,科学合理调配扑火力量,快速有效扑灭明火。
火场监测组:由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队)调度相关技术力量和设备,监视灾情发展;指导火灾防御和火灾隐患监测预警。组长由善永明担任。
信息联络组:负责火场通信联络,并对火场相关信息进行调度、收集、报告,为指挥部领导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确保火场政令及火情信息传递畅通。组长由李亚强担任。
后勤保障组:由街道指挥部牵头,街道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参加。负责整个火场扑救人员的后勤物资供给保障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及时组织人员按时运送物资到火场指定位置确保前线扑火人员物资供给。提供火场向导服务保障工作。组长由各副指挥长担任。
安全保障组:由青龙派出所、社会治安维稳综合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维持火场及周边地区治安秩序,负责灾区群众的安全转移及安置工作。协助保障火灾扑救中指挥车、运兵车和后勤保障车辆的快速安全通行。组长由刘志远担任。
医疗救护组:由青龙卫生院负牵头。负责配备各类医护药品和器械,确保火场扑救人员发生突发性疾病及在扑救过程中受伤时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护。组长由赵建伟担任。
工程机械应急抢险组:由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负责根据扑救工作需要,联系企业机械保障火场道路畅通及开挖防火隔离带。组长由袁玉杰担任。
火场督查组:由纪工委办公室牵头。负责督促检查火场各项扑救措施的落实情况。组长由高杉担任。
宣传动员组:由基层党建办公室牵头,社会建设办公室等部门参加。按照规定统一接待记者和对新闻媒体发布火情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协调做好扑火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组长由薛芝林担任。
火场清理看守组:由街道指挥部牵头,街道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参加。负责组织人员清理余火和看守火场,防止死灰复燃,对火场进行检查验收。组长由李亚强担任。
火案查处组:由青龙派出所牵头,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参加。负责组织人员对火案进行查处。组长由刘志远担任。
抚恤管理组:由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按优抚政策做好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受伤、致残人员和牺牲人员的优待、抚恤工作;对街道“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管理,落实监管措施。负责灾民的临时救济工作;负责滞留林区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组长由袁云华担任。
四、处置力量
(一)力量设置
扑救工作坚持以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青龙中队(40人)为主要扑救力量。其他力量为后勤保障力量:街道机关干部为主的机动应急保障队伍1支(40人)、各村(居)委会组织党员、干部、群众为主的后勤保障队伍180人(青龙村委员会40人;白塔村委员会40人;双湄村委员会40人;赵家庄村委员会40人;青龙社区居民委员会20人)、各村(居)委会组建人员固定的林区向导队(每队8-10人)。
(二)力量调动
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调动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青龙中队。街道机动应急保障队伍(以街道机关干部为主人员固定的40人)第一时间跟随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青龙中队赶赴火灾现场,为队伍提供扑火用水。根据火情态势,向市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同时调动各后勤保障队伍参与扑救辅助工作。
(三)物资预备
1. 防火基金
由青龙财政所安排每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基金,拨至街道生态环境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2. 扑火物资储备及保障
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建立相应的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逐步储备森林草原防灭火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并做好日常检修工怍,以备战时需要;完善森林草原防火和火场应急通信网络,保持通讯畅通,指令准确;进一步提高运兵、运输能力,确保森林消防队员快速、及时、安全到达火场,保障扑火物资及时就位。
各村(居)委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要建立相应的防火物资储备库,每年要储备必要的森林草原防火物资、机具和扑火装备,并对扑火装备做好日常检修工作,以备扑救时需要。
五、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
(一)火险预测预报
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接收国家、省、昆明市、安宁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或市气象局发布的森林火险等级,出现四至五级森林火险等级时,利用工作群、短信方式向各村(居)委会发布预警提醒信息,并提出工作要求。
(二)森林草原林火监测
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负责接收市指挥部反馈的林火监测数据。全街道5名林业员,协助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抓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24名天保员、公益林管护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林火监测和管理,6名专职林火监测员在3个瞭望台工作,专门负责青龙街道区域内的火情监测报告。实行台长负责制,昼夜值班,定时报告。
(三)信息报告
1. 防火值班
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制度,并有一名领导带班。全街道职工必须确保24小时手机开机,保持通讯畅通。为确保应急工作有序开展,防火期不得饮酒。国家法定节假日,非工作需要外出(安宁市行政区域外)的职工,若返程时间超过两个小时,须事先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得到准许后方可外出,全街道职工务必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服从工作安排,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各村(居)委会森林防火指挥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情况及带班领导安排表报街道指挥部备查。 2. 森林草原火情报告
发生森林草原火情,实行“有火必报、归口管理、统一上报”的制度。一般采用直接报告的方法,即巡护人员发现火情时首先向市森林防火指挥和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街道指挥部第一时间向街道主要领导报告。因瞒报贻误扑救时机酿成大火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草原火情发展态势、火灾初判级别和预期影响后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处置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发生火警火情时,街道指挥部第一时间向市指挥部和街道主要领导报告。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统一调动指挥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扑救火灾,街道负责综合保障、火场清理看守72小时、信息报送工作,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发生一般及其以上森林草原火灾,第一时间上报市指挥部,在启动市级Ⅰ级、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方案时,配合上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并入上一级指挥部。
(二)响应措施
火警、火情发生后,要先研判气象、地形、环境等情况及是否威胁人员密集居住地和重要危险设施,科学组织施救。
1. 扑救火灾
按照“小火大打、重兵扑救”的原则,当接到火情火警时,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青龙中队及时到达火场,队长第一时间向市指挥部和街道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报告内容:队长名字、联系方式、到达火场队伍人数、携带的装备与数量等情况),根据现场指挥员指令开展先期处置。必要时,由市指挥部指令安宁市地方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防扑火大队(12支中队470人)赶赴现场增援处置。街道指挥部政委杨志国、指挥长耿炀、专职副指挥长陆炜中立即到街道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整个后勤保障和火灾扑救工作,根据火场需要,保证扑火物资能及时运送到火场。街道班子成员和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按照分工第一时间到各自区域组织好后勤保障人员及向导到指定地点待命,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各村(居)委会迅速组织好向导及后勤保障人员,由各村(居)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在联系领导的带领下由指挥部主要领导统一调动。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在一线指挥;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和其他不适宜人员参加扑火;严禁组织未经培训人员直接扑打明火;严禁无组织自发扑火。
2. 转移安置人员
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草原火灾威胁时,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生活和必要医疗卫生保障。
3. 救治伤员
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成立临时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
4. 善后处置
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康复、抚恤、评残、评烈。
5. 保护重要目标
当村寨、景区景点、军事设施、储备库、油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输油气管道、通信设施、电力设施等重要目标物和重大危险源受到火灾威胁时,在现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迅速调集森林草原火灾专业扑火队伍,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
6. 维护社会治安
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查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
7. 发布信息与新闻报道
对森林草原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
8. 火场交接与清理看守
森林草原火灾扑灭后,要对余火认真清理,防止死灰复燃。制定看守方案和计划,划分责任区域,根据街道指挥部指令,安排火场看守组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合格,请示现场指挥部同意后方可撤走,对擅自离开火场的要严肃查处。扑灭72小时后达到无火、无烟、无隐患后,扑火看守人员方可撤离。 七、后期处置
(一)火案查处
接到火案信息后,青龙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前往火灾现场协助搞好调查取证等侦破工作,并同时将侦破情况向指挥部报告设立火案举报电话:68684119。对举报人举报内容属实的给予奖励。林火扑灭后,村(居)委会要把林火情况写成书面材料报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二)督促整改
对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人为火灾多发频发的驻街道企业、村(居)委会,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要及时约谈涉及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采取措施及时整改。
(三)责任追究
对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处置不得力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经营主体责任、火源
管理责任和组织扑救责任。有关责任追究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实施。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总结
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街道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及时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完善改进工作措施。
(五)表彰奖励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街道或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予以奖励。
1. 及时、准确提供森林草原火灾信息,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的;
2. 参加扑火救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安全,表现突出的;
3. 在执行扑火救灾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出色完成任务的;
4. 为火案侦破提供准确线索或在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中有重大贡献的。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青龙街道处置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由街道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视情况及时修订报街道办批准。
(二)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青龙街道办事处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处置流 程图
2. 青龙街道2023年机关人员森林草原防灭火后勤保障队伍名单
3. 青龙街道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林区向导队伍人员名单
4. 青龙街道2023年森林草原防灭火火场看守队伍人员名单
相关文件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