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文化中心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安宁市城市文化中心工程项目
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安宁市审计局对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的安宁市城市文化中心工程项目结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安宁市城市文化中心工程项目位于大屯新区,总用地面积100.18亩,总建筑面积98 697.9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8 041.50m2,地下建筑面积20 656.41m2、停车位500个,主体3幢,结构形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型钢混凝土组合结构+耗能支撑(1栋为混凝土框架结构,2栋为混凝土框架和部分钢框架结构,3栋和景观塔为钢框架结构)。建筑类型:公共建筑。建筑层数:地下1层,地上3~4层。项目计划总投资7.5亿元。
审计结果是表明: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在城市文化中心项目建设管理中履行了建设程序,实行了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完成,提升安宁城市文化品位,提高了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推动了城市持续健康发展,是安宁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点公益性项目,项目成为了安宁市青少年文化教育和交流中心,以及展现安宁城市形象和现代城市科学精神的重要场所,同时还具有承担安宁市大型聚会会场、市民活动广场的多功能城市空间。但审计也发现,在项目管理上还存在管理不到位、工期多次延期、设计不到位导致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变更的情况和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2 150.31万元。
竣工结算报审73 301.39万元。经审计,实际完成投资61 151.08万元,调整多计工程价款12 150.31万元,占报审金额16.58%。
三、审计处理处罚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安宁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并责令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一是积极筹措资金,完成剩余工程款支付,避免因款项延期支付引发诉讼和纠纷。二是建设单位应注重项目的前期工作,选择有专业性强,有责任心,信誉度高的设计单位,避免过度设计,造成投资浪费损失。三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避免失真、失实。选好勘察单位,提高勘测成果文件深度,避免其对实际施工建设起不到应有的指导作用,与实际严重脱钩。四是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加强施工期间的管理工作,合理确定工期。五项目建设单位应进行总结,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举一反三,全面提升建设项目管理水平。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积极进行整改,根据法律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合同,据实结算,对多计的工程价款进行了调整,截至公告之日,所有问题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