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安宁市人民政府 www.kman.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0151216811-202302-665360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2-09 16:36
名 称: 安宁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16:36 浏览次数:43
字号:[ ]

  2022年安宁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以全面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为主线,着力加强统计基础建设,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坚持依法治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提升统计工作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把统计工作各环节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建设和谐安宁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安宁市统计局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我局始终把法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搭建起层层细化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统计行政执法监督科,具体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的相关工作,保障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统筹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年初按照昆明市统计局和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要求,制定了《安宁市统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规划(2021—2025年)》、《安宁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安宁市统计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安宁市统计局2022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等,并严格按照规划、纲要、要点组织实施。

  (三) 落实普法责任制

  2022年初制定《安宁市统计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普法教育机制,推进日常普法教育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统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经常性统计普法宣传,将统计普法宣传融入统计行政执法全过程。

  1.加强干部职工学法力度。今年来,分别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干部职工责任感,切实增强了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源头数据真实、准确。今年共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统计法律法规6次。

  2.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及工作部门将《统计法》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或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确保地方各级领导干部了解《统计法》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防惩统计造假的责任以及履职不力的后果,确保中央文件精神传达学习到位。

  3.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2022年9月22日,安宁市统计局以“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统计保障”为主题,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市委组织部举办的2022年“万名党员进党校”暨机关事业单位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主题课程。

  4.坚持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宣传。我局充分利用各专业开展业务培训和企业实地核查为契机,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进一步增强企业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意识,努力营造真实、准确、及时填报统计资料的统计氛围。

  5.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及“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开展了市域范围内的统计法律法规宣传,2022年组织开展统计法普法宣传6次,向群众发放《统计法》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00余份,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统计法律法规,提升知晓率,营造求真务实的统计环境。

  (四)加强监督检查

  1. 加大执法力度。2022年,我积极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在执法工作实践中锤炼执法队伍,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全年对47家企业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对上报数据与台账不符的坚决予以纠正,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地开展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做好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检查工作。根据《昆明市 2022 年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的要求,对照《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安宁市整改方案》,对全市33家单位开展统计督察整改“回头看”检查,均已完成整改工作。通过检查强化了对统计领域公共权力行使的监督,更加科学准确监测评价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情况确保统计各项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3.2022年,按照国家、省、昆明市统计局《关于开展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市域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清理纠正工作,不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提升统计工作公信力。

  (五)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

  根据省、昆明市统计局视频会议精神和《昆明市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府专题召开2022年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对权力干预、“数据寻租”、执法不严等情况开展重点纠察,全市自查权力干预文件5386个、会议纪要1849个,自查“数据寻租”文件4445个,会议纪要4392个,均未发现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营造不出假数、不弄虚作假的良好统计氛围。

  1.拧紧思想教育“总开关”。一是坚持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监督意见》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三会一课”的必修课,将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纳入业务培训内容,积极引导统计干部筑牢思想防线,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落到实处。二是积极开展统计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警示教育,以正面事例激励人,以反面典型教育人,增强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思想防线。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不懈深化作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统计政治生态。

  2. 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报表制度,强化上下协同、部门协同、专业协同,利用一套表审核系统,加强数据审核力度,规范报表的内容、指标口径、取数范围、上报时间节点等,对报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更正,反复校对核实,做到即报、即查、即审、即验。对增幅过快、数据波动异常的企业及时联系,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化解数据风险隐患。二是加强与对口部门的数据比对分析,对差异数据进行认真核对排查,深刻分析原因,保证统计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反映全市经济发展状况。三是对各街道、管委会573家单位(项目)开展全覆盖入退库专项检查,检查期间严抓审核,深挖原因,弥补短板、补缺失误,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加强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工作,提高统计监督能力,高质量推进全市“四上”企业及村(居委会)“七有七化”建设,网格化编织统计监督“防控网”。目前,安宁市共有100个村(居委会),达到“七有七化”标准的村(居委会)有75个,安宁市辖区共有“四上”企业310家,达到“七有七化”标准的企业有157家。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推进依法统计的力度还不足,部分基层单位和统计人员统计法治的观念还没有完全建立,统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对统计源头数据质量造成影响。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与新时期执法要求存在差距,统计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求真务实的统计环境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持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丰富培训层级,一是在统计系统内部持续开展相关培训,强化干部职工对统计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的认识理解,提高新形势下做好统计法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统计法治理念。二是加强各级、各层面的宣传教育,丰富宣传形式,运用培训班、普法周、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提升社会知晓率。

  (二)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严格依照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加强法律法规解读能力,规范规范统计数据使用管理,探索建立反映科学发展观内涵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进一步发挥统计数据的参谋作用。二是坚持夯实数据责任制、建立数据督查制,明确数据质量责任,加强常规统计监督检查,确保做到数出有据,真实统计,着力构建良好的统计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扎实的统计保障。



                                                                                                     安宁市统计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