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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407-886832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3-16 11:34
名 称: 安宁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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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报告

发布时间:2023-03-16 11:34 浏览次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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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报告

2023年,安宁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结合实际,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现将安宁市司法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牢抓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安排专人负责法治政府建设的日常具体工作,进一步夯实了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基础。

(二)全面依法治工作稳步推进一是认真谋划法治建设工作组织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第六次会议、办公室第七次及第八次会议、中央对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等,部署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强化督促指导。拟定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委员会关于健全法治建设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办公室实体化运行工作方案等文件,统筹推动全市做好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工作。统筹各协调小组圆满完成2022年度全市各部门、街道法治建设成效考核,组织开展2023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二是高质量推进督察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印发整改方案,梳理整改台账,实行“周报送、月通报”制度,下发整改通报11期、提醒函2期,抓紧抓实整改工作。三是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牵头做好市级迎检验收工作。对发挥法治保障作用分指挥部牵头指标点位台账、汇报材料等进行规范整理,完成申报等多项工作。指导街道及村(社区)做好整改落实,集中开展台账检查2轮,迎接上级检查实地点位5次。四是开展年度法治督察组织4个督察组,对9个街道及8个市级部门开展实地督察,对贯彻落实市县法治建设工作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等“6大项25小项督察内容”进行全面检查。

(三)全力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一是组织召开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通报安宁市2023年执法监督情况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局就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经验亮点及特色作经验交流。二是积极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成立以市委政法委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安宁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督察走访3次,结合执法监督工作,多渠道开展线索收集和整改。三是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化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做好街道行政职权编撰工作。四是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市委、市政府、43个行政部门9个街道办事处、102个村(社区)全部聘请法律顾问。实施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全把关,法律顾问和法治部门列席政府常务会已成为刚性要求。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司法局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网络抽查、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倒查,并将报备、抽查、倒查情况每月进行通报,2023年,共收集月报备12六是开展涉民营企业专项案件评查。抽调5个单位和6家律所律师代表组成评查组抽取全市26家行政执法部门2022年办结的203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进行集中评查。七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牵头组织开展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培训全市27行政执法部门、9个街道共计494人员参训八是深入推进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司法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化解2023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92件,受理83件,结案77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3份,行政复议建议书2份,发出各类复议文书516份。组织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案件咨询会2次,组织各单位案件讨论会16次。办理市政府被昆明复议案件1件,办理复议机关为共同被告一审应诉案件14、二审案件11并出庭应诉。

(四)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深入实施八五普法,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细化全市各单位普法职责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出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推行三单一书制度,构建多部门联动普法、实现齐抓共管的法治宣传网3·15”“4·15及知识产权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重时间节点为契机统筹全市开展普法宣传活动90余场次。二是成立“普法宣传队”。启动普法宣传直通车,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企业、单位。今年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4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三是实施普法强基补短板行动。下发《关于做好普法强基专项行动重点群体摸排的通知》,对初中文化程度以下、法律意识淡漠的青壮年、无业人员及矛盾突出的双方当事人进行摸底排查,实行周报制度。目前,共排查初中文化以下、法律意识淡漠的农村青壮年、无业人员2117人。四是提升普法精准性和实效性。针对重点人员,突出宣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身权益保护等方面内容,以警示教育、发放普法口袋书、守法提醒告知书等形式开展普法。目前,面对面普法1060人,入户普法890人,电话普法167人。五是做大普法队伍。提前完成各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5人的目标,配齐《法律明白人读本》510本,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班1期。组建安宁市“工字号”“青字号”“妇字号”3支常备普法强基志愿服务队,建立“云小普”普法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开展各项主题宣传活动30场次。六是做优法治文化。结合安宁市实际打造“文化+普法”品牌,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14场次;积极向上争取阵地建设资金5万,依托“安宁依法治市”开展民法典等知识竞答活动,累计14514人参与答题,不断扩大普法宣传宽度与广度。开设“普法强基·以案释法”专栏,实行每日一推送。发放《法律援助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手册、宣传袋等多种宣传品;录制普法“微课堂”13期;编印普法强基补短板口袋书1套;建立法治宣传资源库,累计上传420个法治宣传素材。七是完成“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组建两个市级评估组,对市法院、市教体局、市公证处及9个街道办事处普法规划推进情况实地评估。迎接昆明市、禄劝县交叉评估。

(五)全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设调解委员会134个,调解村小组517个,调解干部796人。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业务培训。组织开展2023年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为全市700余名人民调解员讲授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说服技巧、人民调解规范卷宗制作等内容;邀请市人民法院法官为30余名多元解纷骨干进行专项培训,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指导动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及广大调解组织、调解员聚焦涉民生、涉重点场所、涉重点人员领域矛盾纠纷,深入排查各种个体、群体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及时组织调解。2023年以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矛盾纠纷4444件,调解成功4438件(含诉前委派调解1073件),调解成功率达99.86%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有待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推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高精专的法治力量还比较薄弱,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普法工作实效有待提升。法治文化阵地利用率低,部分广场、阵地需进一步修缮。如何将政务新媒体融入群众生活,寓教于乐的普法方式有待探索实践。

三、下步计划

(一)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一是全面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组织开展专项法治督察检查,加强对各街道、各部门工作的指导,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得到有效实施;结合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任务,深入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围绕“八五”普法规划刚性任务,指导各街道开展好法治阵地建设,为1至2个村(社区)打造法治阵地,统筹资金,争取建设1个红色法治教育阵地;持续巩固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复核;突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指导各村(社区)发挥好“法律明白人”作用。常态化发挥“八五”普法讲师团作用,持续开展法治巡讲;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制度,不断推动全民守法普法成为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二)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审查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和履职能力。做好政府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审查质效,为政府依法决策把好法律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行政执法工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检查计划备案审查制、执法检查结果“双备案”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好年度执法监督计划,对重点执法部门进行专项执法监督。

(三)服务保障中心大局。一是充分发挥法治在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保障作用,通过实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涉企法律服务、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做好企业破产办理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实施公平审慎智慧监管五大行动,力争到2024年,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全面优化提升二是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督促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围绕重大动、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纠纷和社会不安定因素集中和专项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发现纠纷、化解矛盾,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效能。不断拓展人民调解覆盖领域和形式。将社会民生热点难点领域作为着力点,切实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

(四)夯实法治社会基石。一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打造“一站式”“窗口化”服务型平台,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服务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一体的综合性法律服务。二是持续抓好律师事务所品牌化、规模化发展,进一步完善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等机制,持续开展“公证+定制”服务,全面优化法律服务供给。开展好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及有困难的弱势群体材料基本齐全的,先受理,后补正,及时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对行动不便、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残疾人等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