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自检自查报告
2022年安宁市住建局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树立法律权威,树立依法办事、依法审批、依法管理的观念。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在巩固和拓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通过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有力地促进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领域的法治化和规范化,保障了全市城乡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工作的通知》(安治市办〔2022〕5号)要求,对照《安宁市2022年度法治建设成效考核实施细则》(安治市办〔2022〕4号)文件考核要求,经自检自查,现将我局一年来的法治建设工作主要做法及成效报告如下:
一、强化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为法治建设工作提供保障
1. 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确实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法规科,具体负责依法治市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
2. 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切实落实局党组管党治党责任,坚持集体领导,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全力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意见,明确了决策事项范围,规范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要求。全年召开17次党组会,9次行政办公会,集体讨论、调研决定住建局的重要工作事项。同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决策咨询、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和法律咨询,在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全年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合同审查共53件和法律咨询17次。
3. 落实法治工作。2022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党组)年度工作要点,局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对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做出了以下部署: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主题普法学习宣传。二、坚持强化主题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夯实法治工作基础。四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六、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行业诚信水平。七、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制定并认真贯彻落实《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工作任务。
4. 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制定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工作方案》《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运行机制,并成立了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责任分解、细化措施、明确目标任务,从制度上加强法治建设工作。
二、加强法律实施监督
1. 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及监督管理。根据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需求,对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见。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行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率为100%,且没有与上位法相悖,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2. 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规范随机抽查工作开展。制定了《2022年度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2022年度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今年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18个,现已全部完成检查并同步录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执法检查6次。抽查采取监管对象随机抽取、执法人员随机选派的方式开展,对随机抽取的监管对象进行了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出,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抽查结束后严格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检查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等信息公示共享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
对于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按照“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和督促整改工作,进一步促使经营主体单位更加规范、合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基本形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
三、加强学习提工作人员法治思维能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先后通过局党组会、局务会、局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等组织学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大学习大培训大研讨”活动,专题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法规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普法课题。
2.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编制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年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通过法治培训、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和学习强国、云岭先锋等信息平台推动全员学法。按照《中共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方案》组织学习。按计划对住建局工作人员开展法治教育培训。
(1)局党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各支部开展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更好用以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按照《中共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方案》局党组开展组织学习。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中心内容,深化政治忠诚和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上半年开展党课教育5次,认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昆明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安宁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补足精神之钙。二是持续抓好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云岭先锋夜校”、积极参与“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引导党员干部更好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目前,各党支部组织主题党日活动28次,召开支委会14次,持续抓好理论武装工作。三是用好理论中心组学习。通过个人自学、集中领学、分享互学、以行促学等方式开展学习工作,上半年开展聚焦生态文明思想、“争当排头兵”大讨论大竞赛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四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为民服务。以组织生活为“链”,结合群众急难愁盼的烂尾楼化解、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推动业务工作链与党建资源整合、贯通,增强党建工作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的实效。目前安宁市在库的十个“烂尾楼”项目已全部化解。安达小区、东湖安置小区、宝兴佳园小区老旧小区改造前期工作有序进行。五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扎实开展“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与党员日常活动、支部主题党日、“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等有效结合。
(2)于2022年5月16日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新修订)》专题学习培训会和邀请了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展法律讲座,此次讲座主要是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通过培训,增强了我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增强了法治观念,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认识和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积极探索处理矛盾纠纷事件的方法,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3)于2022年7月6日,市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参观了安宁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纪法观念、廉洁意识,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断得到提升。
(4)于2022年10月26日,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2022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轮训考试,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
3.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编制了《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明确了普法内容、普法重点和工作要求等,压实普法责任。各业务科室结合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检查等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截至2022年12月10日,已开展10次普法宣传活动。分别是:
(1)于4月15日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考试活动会上,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情报法》等法律法规。学习结束后,为检验学习成效,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2022年“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考试。
(2)于5月16日根据平安安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反诈你我同行 共建平安云南”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安平安办〔2022〕9号)在我局的政务窗口给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防范电信诈骗宣传册和“防范电信诈骗,牢记十二个凡是”等资料。
(3)于5月19日为认真深刻汲取“4.29”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一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经验教训,普及好安宁市农村自建房安全的基本常识,提高农房所有权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防范意识,我局向全市各村小组发放了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宣传材料,切实增强群众建房安全意识。
(4)于5月24日根据安宁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安宁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的通知》(安普法办〔2022〕6号)在政务窗口给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民法典宣传资料和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云南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第二季)。
(5)于5月26日,市住建局邀请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各街道等各部委办局的领导及各物业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参加《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宣讲培训会,唐晓林秘书长围绕最新《昆明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解读,从物业管理的立法发展、条例变化、新增亮点等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讲解,采取理论结合实际工作案例的方式,对调节居民与物业之间矛盾的方式方法进行了系统讲解,会议集理论性、实用性于一体,让全体与会人员受益匪浅。
(6)于8月26日根据安宁市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8月普法重要工作提示单》(安普法提示〔2022〕2号)文件要求认真开展8月普法工作,安宁市住建局在政务窗口给前来办事的群众发放宪法和民法典宣传册,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本次发放宣传册利用通俗易懂的图文让群众认识到法律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守的规范,同时宣传的内容都是生活中有关财产安全、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等多方面内容,内容详实“干货”满满。
(7)于9月18日10时至10时15分,安宁市住建局人防办在我市主城及安装有防空警报器的街道举行防空警报试鸣活动。全市30台(套)防空警报系统同时鸣响,鸣放率达100%。防空警报是战时报知空情、平时报知灾情,引导群众实施防空防灾行动的主要手段。此次警报试鸣演练活动,进一步检验了防空警报器的性能,锻炼了警报通信队伍,强化了广大群众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
(8)于10月25日在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普及《信访工作条例》相关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依法信访观念,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合理理性维权,营造文明信访的良好氛围。
(9)于2022年11月18日在宁湖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邀请到云南省多个物业协会特聘顾问、云南省多家物业管理企业内聘顾问姜波老师对安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员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普及《物业管理条例》中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用途、规范物业收支公示、规范价格备案等几个方面内容,进一步规范物业公共收益管理使用程序,提升管理责任人员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把服务做到心坎上,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展现物业作为。
(10)于2022年12月6日下午,安宁市住建局组织2022年《宪法》和《民法典》学习培训会议,由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规科组织各参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内容进行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意识。通过此次深入学习,大家都纷纷表示,一定带头学法,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为全局未来的工作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4.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权责事项“清单式”管理。根据《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落实权责事项清单、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持续深化行政许可审批制度、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改革,提高行政效能。按照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权力,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目前。我局共有9项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25项行政检查、12项其他行政权力在安宁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在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和承诺制。
5. 加强市场监管。2022年以来,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履行职责职能,加强建筑市场及房地产市场监管。一是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主要围绕疫情防控开展建筑工地复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辖区内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开展“无证无照”专项整治,认真开展督查检查。 三是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深入开展房地产领域防范非法集资、房地产乱象整治,以及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服务企业违规行为等热点问题整治、房地产领域社会矛盾问题化解工作。
四、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重点执法领域执法情况。2022年以来安宁市住建局加大对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等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提高违法成本。同时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通过优化建筑企业审批流程、加强燃气供应保障、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等举措,依法做好行业领域内疫情期间稳定经济工作,积极主动帮扶燃气企业、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着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按照省、市相关要求,压实责任,着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建新拆危”工作,全力助推“三大攻坚战”。以“法律六进”为依托,结合普法规划,组织干部职工、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基层、各建筑工地、各物业小区,围绕扫黑除恶、复工复产等重点工作,多渠道开展提升满意度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
2.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今年4月相关科室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每月按时完成向司法局报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即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目前,在安宁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11期执法信息。每月向司法机关按时报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情况,并按要求公示。
3.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法制队伍的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积极组织住建系统执法人员进行培训、轮训,努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截至2022年11月3日,我局持有省政府行政执法证人员41人,41人的信息已录入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财管物,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围绕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住房保障、人防建设、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等关键行业,以及资金使用、执法监察、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点环节,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2. 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压实办理责任,多措并举推动,一年来主办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协商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3. 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今年以来未收到和受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未出现追究行政机关责任情况,无被追究的执法人员。
4. 积极做好案件评查。根据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报送行政执法案件卷宗参加昆明市集中评查的通知》文件要求,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由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按照《昆明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昆明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标准进行自检自查工作,同时已按要求报送市司法局共5件行政许可案件参加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5件案件均为优秀案卷。
5.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党的建设、组织机构、法治建设等情况,发布建筑管理、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建筑节能与科技、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住宅房产、住房保障、棚户区改造、质量安全等涉及民生方面的业务信息、政策文件、公告通知,相关业务办事指南,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助力社会治理
1. 规范归集信用数据。根据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规范标准,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工作机制,规范数据格式,在业务受理时及时核对信用主体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关键信息,确保数据报送正规化。
2. 开展信用审查。在本部门业务系统和具体工作流程中开展信用审查,在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查询使用“经黑名单”信息,做到“逢批必查”“逢办必查”“逢报必查”“失信必惩”。
3. 积极配合开展企业守法经营核实。对企业向市住建局申请出具《守法经营证明》的,积极配合市局依据管理权限核实守法经营情况并及时反馈意见,今年以来共核实反馈意见28份。
七、下一步工作
一年来,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我局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领导,强化法治思想的学习。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转化为推进制度创新和治理能力建设的理念思路、科学方法和实践成果。
2.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学习。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宪法、民法典和环境保护法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络培训学习考试课程.继续运用网上学法用法考法,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不断增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在增强针对性、实用性上下功夫,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检查执法能力。
3.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实落实法治政府工作责任,坚持集体领导,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等机制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全力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4.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工作。抓好我局普法工作、普法重点和工作要求等,压实普法责任。明确业务科室结合业务培训、继续教育、工作检查等工作,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
5.认真落实法治建设规划(2021—2025年)工作。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要点、安宁市法治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
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