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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主题分类: 批准结果信息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3-04-10 09:28
名 称: 安宁市发改局2023年3月电力项目批复公示
文号: 关键字: 项目,千伏,安宁市,建设

安宁市发改局2023年3月电力项目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0 09:28 浏览次数:206
字号:[ ]


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实施云南省传染病医院改扩建工程配套供电项目的批复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报送请示收悉。云南省传染病医院新建结核病诊疗中心,原用电最大负荷3600千伏安,不能满足现有用电需求。为了确保医院供电可靠性和供电安全保障能力,增容改造原电源。项目已经列入2023年安宁市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计划。你街道拟实施云南省传染病医院改扩建工程配套供电项目。经研究,同意建设计划,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昆明市石安公路28公里处云南省传染病医院。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采用双电源供电。

第一电源从110千伏昆钢变电站出线至10千伏中央公园Ⅰ回4号户外开关站(位于万达广场)备用间隔新出一回10千伏专线,供电至云南省传染病医院配电室,安装变压器,供电容量4000千伏安;采用电缆入地方式敷设,长约4605米。

第二电源从110千伏昆钢变电站出线至10千伏中央公园IV回4号户外开关站(位于万达广场)备用间隔新出一回10千伏专线,供电至云南省传染病医院配电室,安装变压器,供电容量4000千伏安;采用电缆入地方式敷设,长约4605米。

项目计划2023年4月开工,2024年12月份竣工。

三、项目估算投资

项目估算投资1720.66万元。

四、有关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关于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实施安宁市金色

江畔安置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的批复


安宁市人民政府连然街道办事处:

报送请示收悉。项目列入2023年安宁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计划。你街道实施安宁市金色江畔安置房配套设施工程项目。经研究,同意建设计划,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安宁市连然街道光明社区神平村。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电力工程

新建3座配电室,采用双电源供电。

第一电源:从110千伏武家庄变电站10千伏宝兴线3号户外开关站01C开关出线,沿已建电缆通道敷设电缆至项目地块内新建10千伏宝兴线3.1号户外开关站,至2#配电室2GY1高压柜,供电容量7500千伏安,输电线长约2099米;

第二电源:从35千伏连城变电站10千伏华西Ⅱ回2号户外开关站01B开关出线,沿已建电缆通道敷设电缆供至项目地块,至2#配电室2GY12高压柜,供电容量7500千伏安,长约2243米。

(二)声屏障

安宁至楚雄高速公路安宁段南侧金色江畔小区,桥梁声屏障设置于防撞混凝土护栏基座上方,路基声屏障设置于道路外侧,高度约3米,长约450米。

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2024年12月竣工。

三、项目估算投资

项目估算投资850.48万元。

四、有关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关于安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实施保罗(安宁)大健康

产业园10千伏配电工程项目的批复


安宁职业教育园区管委会:

报送请示收悉。项目列入2023年安宁市政府投资重点项目计划,你管委会拟实施保罗(安宁)大健康产业园10千伏配电工程项目。经研究,同意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

安宁职教园区县草路片区。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

新建一回10千伏电力线路。从110千伏鸣矣河变电站10千伏备用间隔新出一回10千伏专线供电,沿宁泊路、县草公路、现代装备制造园2号、4号路使用现有电缆通道敷设电缆,路径约6000米接通至保罗(安宁)大健康产业园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边;新建2个户外开关站(含建设开关站基础)。

项目计划2023年5月开工,2025年10月竣工。

三、项目估算投资

项目估算投资1288.68万元。

四、有关要求

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 确保工程安全质量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1〕910号),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制度和程序,认真做好项目管理工作,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现将以上工程项目予以公示。


受理单位: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电    话:0871—68782213 

邮政编码:650300  

地    址:安宁市宁湖大厦便民服务中心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