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落实《中共安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安治市〔2022〕2号)的要求,培育应急管理法治文化,增强法治宣传的及时性和实效性,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推动全社会树立应急管理法治意识,切实为应急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如下。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加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努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质量开新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部署,从安全认同、安全意识、安全行为等方面,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筑牢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二)主要目标
普法工作机制基本健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群众对应急法治文化的需求基本满足;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法治信仰、维护法治权威,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完善法治实践,为法治应急建设奠定坚实社会基础。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胸怀大局、把握大势、着眼大事,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项事业沿着法治轨道运行。
——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群众在哪里、群众关注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
——坚持实践引领,学用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结合起来,切实融入立法、执法、行政管理、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之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内外并重,同步推进。在履行好本级普法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的同时,主动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同步推进面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广大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普法工作,增强全社会的应急法治意识。
——坚持创新驱动,注重实效。深入探索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内容、新领域、新方式,着力推进普法教育的公共化、社会化和专业化,结合每年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普法宣传咨询活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入脑入心的应急救援、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二、主要任务
(一)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推动守法普法工作开新局
1.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增强全民法治观念。自觉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到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全社会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加强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推动全市普法队伍进一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始终坚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自觉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读本学习,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着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大众化传播,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3.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聚焦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的要求,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深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促进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二)以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总抓手,推进普法工作强基础、补短板、提质效
4.建立本级法治宣传产品资源库,加大优质普法产品创作供给。加强“以案释法”力度,做好安宁市应急管理领域典型案例收集,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年内编制6个典型案例并组织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培训。
(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治宣传,以实际行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重要署名文章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抓住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依托学校、社区、企业、媒体等重点阵地,进一步深化宪法宣誓、宪法纪念、国家象征与标志等制度的教育功能,不断完善宪法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6.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制作一批民法典宣传产品,持续开展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活动,通过法治主题公园、广场、长廊等宣传阵地,推进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7.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等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助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8.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统筹安全和发展需要,认真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普及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9.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结合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在“七一”前后,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宣传教育。
10.深入学习宣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应急管理系统依法治理能力。
(四)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1.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制定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行动纲要和测评指标,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试点工作。以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及其他重要法律法规为主题,组织好“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3·22”世界水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4·22”世界地球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6·26”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云南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等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条例的学习宣传,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的宣传,组织开展学法在线答题活动。促使全民普法目标从“普及法律常识”向“提升全民法治素养”转变。
(五)以“八五”中期检查评估为契机,全面推进“八五”普法规划落地见效
12.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制定“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方案,明确评估标准和相关工作规范,通过开展评估全面了解掌握规划在各街道、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总结经验,加强成果宣传,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
(一)办公室(局党支部)。负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开展《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普法工作,把宪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二)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各街道、各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
(三)防震减灾综合管理科。负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工作。
(四)灾害救援管理科。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火灾防治有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与消防部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有针对性地做好城镇、农村、森林、草原火灾防治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水旱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条例》《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协同指导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防治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五)救灾保障科。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综合防灾减灾、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统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指导各街道及相关部门做好综合防灾减灾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开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普法工作,负责在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中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负责自然灾害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等法律法规的普法,依法监督检查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七)安全生产基础科。负责金属冶炼等工贸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普法,依法监督检查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八)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非煤矿山行业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普法,依法监督检查相关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九)安全生产行业管理科。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在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中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在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活动。
(十)法规宣传教育科。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普法。负责行政许可、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等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普法工作,依法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行为。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制作公益宣传片、微视频微动漫等视频投放,通过网站、报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在“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中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重要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专题法治宣传。
(十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工作,在依法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落实过程中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对外服务窗口、电子屏等平台,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通过举办专访、讨论、讲座、知识竞赛、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制发放宣传册、制作公益宣传片或微视频微动漫、参加应急管理相关案件庭审等多种形式,推进法治文化与机关文化相融合,着力打造具有本系统本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
(二)着力强化全程普法。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责任制,结合立法、执法、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灾害救助、化解纠纷等全过程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解疑释惑,把履行职能、文明管理、严格执法的过程变成生动有效的普法实践活动。各街道应急综合服务中心及时将普法工作动态信息、工作亮点、典型经验(文字、图片、视频等)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三)积极推进“以案释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年内编制6个典型案例组织开展普法培训,并上报昆明市应急管理局。
(四)全面开展在线学习和学法考试。开展领导干部上台讲法治、法律知识应知应会测试、行政执法案卷评比等活动推动学法用法制度落到实处,组织市应急管理系统在职人员积极参加应急管理部、云南省应急厅开展的专题业务培训、网络培训,达到规定学时和学分,对应当参加而没有参加在线学习的人员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一律取消个人和所在科(室、中心)本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五)开展应急法治普法大宣讲活动。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热潮,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一体学习贯彻、一体推进落实,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普法宣讲团。
(六)认真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加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教育,组织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文本。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宪法宣誓,实现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
(七)抓好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普法。抓住“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民法典宣传月”和“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大力传播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法律知识。
(八)扎实推动应急普法基层行动。落实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机制,落实“一对一”法律帮扶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各选取1-2家企业建立行政执法基层联系点,指导规范企业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警示,根植隐患排查治理文化。
(九)开展法治扶贫助力乡村振兴。结合脱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送法下乡进农村,利用农闲、节庆、集市、庙会等民俗活动和农民工进城、返乡等时机,针对务工青壮年、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孤寡等不同对象,开展精准化安全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有针对性地普及防溺水、防火灾、防地震及灾害应对方面的安全知识。参与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等活动,使普法宣传接地气、有生气。
(十)开展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教、应急避难场所等公共场所,突出社区普法阵地,设置固定的社区安全宣传栏、橱窗、楼宇电视,加强社区安全文化场所建设,将安全常识、应急知识、逃生自救互救能力充分融入公园、广场、商圈,积极投放寓教于乐、通俗易懂的安全微视频、公益广告、动漫作品等,编印安全手册、海报、挂图、横幅等宣传品在社区张贴和向居民发放,增加宣传亲和力。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普法工作,市应急局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宣传教育科,负责统筹协调开展普法有关工作。
(二)注重统筹推进。把普法工作与“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活动和重要时间节点结合起来,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法律法规宣传,统筹推进普法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三)及时做好总结。创新宣传形式,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对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总结,形成具有本地区、本单位普法宣传工作典型。
安宁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