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测绘资质部门 的双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政策精神,增强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
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文件,切实有效地将双随机抽查作为基本监管手段,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
云南省测绘资质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
三、检查内容
定期对行政区域内乙级(含乙级)以下测绘资质单位的人员、仪器设备、测绘活动的合法性进行检查。包括:1.测绘资质单位的资质条件是否与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保持一致;2.测绘资质单位是否按要求报送测绘资质年度报告;3.测绘资质单位在资质等级和专业范围内承担项目、履行合同、项目备案等情况;4.是否有以欺骗手段取得测绘资质证书从事测绘活动的;5.是否有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6.是否有以其他测绘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7.是否有允许其他单位以本单位的名义从事测绘活动的;8.是否有测绘单位将测绘项目转包的;9.要求提供反映其测绘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对以往申报、公示的情况进行核查;10.是否存在应予以注销资质的情况;11.是否存在应予以核减专业范围的情况;12.是否存在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测绘资质证书的情况;13.是否存在从事测绘活动因泄露国家秘密被国家安全机关查处的情况。十三项抽查内容。
四、相关要求
(一)坚持依法监管。执法检察人员要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开展检查,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二)坚持公开公正。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保障生产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增强行政执法监督的公信力。
(三)严肃抽查纪律。检查人员对被抽取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生产经营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生产经营主体的财物,不得牟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规范执法程序。亮证执法,采用现场检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如发现企业违法事项不属于本部门处理权限范围的,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进行查处。
(五)及时录入公示。实施检查后,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将检查的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进行录入公示。
(六)坚持联合惩戒。根据“双公示”要求,充分利用信息互通平台,及时公示检查结果,实现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
安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