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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16811-202311-798937 主题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机构:  安宁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13 15:54
名 称: 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主体信息、法定职责、执法依据及监督方式公示
文号: 关键字:

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主体信息、法定职责、执法依据及监督方式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3 15:54 浏览次数: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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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执法主体的信息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安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行政执法主体的类别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三)组织机构代码:11530181015122131N

(四)法定代表人:吴春华;

(五)单位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安温路11

(六)邮政编码:650300

(七)举报投诉电话:0871-68782798

二、行政执法主要职责

(一)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按规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警卫。查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职责。

三、行政执法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三)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四)《昆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四、监督方式

(一)咨询或投诉:安宁市公安局交警指挥中心,电话号码:(087168782122,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安温路11

(二)纪检监察投诉:中共安宁市纪委驻市公安局检监察组,电话号码:(087168718865,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晖路6

(三)信函投诉:安宁市公安局,通讯地址:云南省安宁市连然街道办事处金晖路6,邮政编码:65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