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调查队:
根据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制定2023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要求,安宁市统计局制定了《2023年度安宁市统计局国家常规统计调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23年度安宁市统计局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3年度安宁市统计局国家常规统计调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 2023年度安宁市统计局、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安宁市统计局
2023年4月13日
附件1
2023年度安宁市统计局国家常规统计调查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户数 | 任务时间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备注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1 | 市统计局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 |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 一套表 调查单位 | 5% | 2023年 11月30日前 | 现场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附件2
2023年度安宁市统计局、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序号 | 发起部门 | 配合部门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任务时间 | 抽查比例/户数 | 检查方式 | 备注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1 | 市统计局 | 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 | 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 一套表 调查单位 | 2023年 11月30日前 | 8户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