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水许〔2023〕40号安宁市水务局关于安宁市农林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取用地表水取水许可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安水许〔2023〕40号
安宁市农林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该项目取水许可申请,许可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通仙桥泵站项目位于金方街道千户庄村附近的鸣矣河右岸,水源类型为鸣矣河地表水,分属金沙江右支普渡河流域,取水用途为生活(备用)、工业生产,取水点地理位置:东经102°28′37.31″北纬24°52′38.26″,取水方式为泵提。
二、根据《安宁市农林水利投资有限公司通仙桥泵站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主要结论,同意项目取水量规模350万m3/a,取水保证率95%,取水用途为生活(备用)、工业生产。
三、根据《报告书》中云南中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号:YZKBG20220802001)水质检测报告成果,项目地表水取水口断面水质检测指标除总氮外,其余检测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不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同意《报告书》结论,要求水质经处理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22),可满足项目取水水质要求。
四、根据《报告书》结论,项目运行期正常工况居民生活用水产生的污水量为112.94万m3/a,非居民用水产生的污水量为94.04万m3/a,水厂自用水产生的污水量为10.50万m3/a,合计为217.48万m3/a。主要污染特征指标为CODCr、SS、NHS-N、总磷和粪大肠菌群等,经安宁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S301/T43-2020)C级标准后部分用于道路浇洒及绿化用水、部分外排入螳螂川。
五、根据《报告书》结论和专家组审查意见,为确保供水安全,请你单位开展常态化水质监测,建立水污染应急体制、机制,建立与小汉营泵站、铜车坝泵站工程联合供水的调度机制。
六、你单位应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计量设施,同时定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计量设施进行检定或者校准,确保计量设施准确、可靠;在各主要用水单元应安装二级计量水表,建立取用水台账,加强取用水管理。
七、请你单位加强取水、输水工程管理,节约用水,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你单位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安宁市水务局报送本年度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并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应当报经安宁市水务局批准。如因特殊原因暂停取水的,应按时向安宁市水务局办理报停。
九、若本项目的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重新申请取水。
十、本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对你单位取水许可进行日常监管,请你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安宁市水务局
2023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