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宁市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形式,根据《2023年度安宁市市场监管领域市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要求,按照“谁主管、谁监管”原则,认真履行好各部门权责清单。现依据监管对象和监管事项相近原则,由安宁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配合,对全市辖区的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联合监督检查。现将具体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联合检查,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减轻市场主体的迎检次数。通过联合检查,加强医疗机构、医疗美容机构依法执业和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管理,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和保证消毒产品卫生质量和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二、检查对象和范围
1、检查对象:随机抽取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2、检查范围:全市辖区内。
三、检查内容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2、按照批准的类别和项目开展生产的情况;
3、从业人员培训情况;
4、原材料卫生质量情况;
5、生产过程规范情况。
6、产品质量控制情况
7、进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情况等。
四、职责分工
1、市卫生健康局是卫生健康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检查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重点内容,按要求组建检查队伍,负责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备案情况的检查。
2、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
五、组织实施
(一)名单抽取
1、采取随机抽取方式,随机抽取1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联合检查。
2、从执法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组成检查组。
(二)检查方式
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和调取相关资料等方式。
(三)开展联合检查时间
2023年5月初组织检查,确保11月底前完成联合检查。
(四)信息录入及结果公示
在检查任务完成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双随机检查结果信息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协同监管)”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信息包括:检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行政执法文书送达不到未履行未结案等情形)等四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检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五)后续处理
对随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检查组根据权责部门,及时报联合检查部门,由检查各部门相关科室作跟进调查。部门相关科室调查后,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报局领导。有需要开展部门间再联合检查和研判的视情况而定。
六、工作要求
(一)周密筹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立工作小组,由分管的局领导牵头,落实检查人员,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监管服务并举,减轻被检机构负担。在检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为检查对象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并纳入机构社会信用记录,促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形成诚信自律的氛围。
(四)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反馈情况。注重总结挖掘检查工作中的亮点、先进经验做法以及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检查单位,并督促其按期整改。
安宁市卫生健康局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1日
(此文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