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民许〔2023〕11号 关于同意安宁中学太平学校注销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4-24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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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中学太平学校:
你单位报送的申请注销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同意注销登记。请接此批复后在业务指导单位的指导下妥善处理好有关事宜,今后不得再以安宁中学太平学校的名义开展活动。
安宁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4日



